土木在线论坛 \ 水利工程 \ 防汛抗旱 \ 我国防洪减灾对策探讨

我国防洪减灾对策探讨

发布于:2006-11-28 19:34:28 来自:水利工程/防汛抗旱 [复制转发]
全国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提出,我国防洪减灾要“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人与洪水“和谐相处”,进而又提出了“工程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洪水资源化、技术现代化、保障社会化”的努力方向。在作者看来,“洪水管理”就是广义的“防洪减灾”,只是增多或加重了“规范人的行为”、“公众参与”、“适应洪水”、“全流域减灾”、“全年管理和调度”等内容,以至于“发生了质的变化”。近一年来,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围绕防洪减灾对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开展了大量工作。作者在这方面也有一些粗略意见,整理如下供讨论参考。

1 对防洪减灾的总体认识

   洪水灾害是世界上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据联合国1986~1995年自然灾害统计资料:洪水灾害发生次数占全部自然灾害发生次数的32%,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死亡数分别占全部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死亡数的31%和55%[1]。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 损失占GDP的比例远远大于美国和日本[2]。我国洪水灾害发生之频繁,造成的灾害 损失之严重是有目共睹的。因此,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洪减灾对策和措施十分必要。笔者对我国防洪减灾有以下5方面的认识。

1.1 防洪减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努力推进“人与洪水和谐相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在与洪水相处的历史进程中,各国人民不断摸索和探索,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处理洪水的方式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逐渐发生变化。从美国密西西比河、欧洲莱茵河和其它一些大江大河防洪减灾的历史进程看,人们对待洪水的方式和态度大致经历了3个不同的阶段。一是古代被动地适应洪水的阶段。在这个时期,社会生产力低下,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很低,洪水如猛兽,来了只有躲避;二是控制与防御洪水的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人类定居点范围逐步扩大,对土地的需求增加,人们开始向洪水通道和调蓄洪水的湖泊进军,导致江河调蓄洪水的场所越来越小;三是有意识地主动适应洪水的阶段。随着大量防洪工程的建成,洪水通道逐步缩小,人们逐渐发现:虽然防洪工程的标准提高了,但洪水灾害损失数量却仍在增长。于是开始了限制人类有害行为并主动适应洪水的新时期[3]。我国近几年的防洪减灾对策措施与数年前相比事实上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正在朝着“洪水管理”和“人与洪水和谐相处”的方向前进。如:在法律上已明文规定实施规划保留区制度;在长江等江河实施了大规模的退田还湖、整治河道和实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措施;加固大江大河干堤和病险防洪工程;加强流域管理,实施流域全年水量统一调度等多个方面。

1.2 洪水管理需要在学习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探讨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措施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防洪减灾面临着不同的环境,有很多不利因素。一是人口密度大,留给洪水的回旋余地比较少,难以象西方国家那样预留出很多调蓄洪水的湖泊和湿地;二是洪水威胁区域与经济相对发达区域基本重叠,洪水灾害威胁严重;三是我国江河洪水的变化幅度非常大,防御同样标准的洪水需要修建比西方国家更多、更大的防洪工程;四是我国河流的含沙量高,防洪减灾需要处理更多、更棘手的问题;五是长期以来固有的防洪工程水利观念的管理模式,要转变历史上形成的传统习惯和措施非常困难。为此,我国的防洪减灾对策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国情,不能照搬照套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否则很难取得满意的效果。

1.3 洪水管理应以流域为单位,开展流域综合管理 江河洪水具有与其它资源不同的属性,它以流域为区域,形成相对独立的集合。流域内的水体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流域间的水体相对独立。这一特点决定了洪水管理必须以流域为单元实施统一管理,否则将导致各种各样的水事矛盾,甚至会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江河洪水是重要的淡水资源,洪水管理一定要统筹考虑流域的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全面安排洪涝灾害、干旱缺水和生态环境的改善。洪水管理是对一个流域范围内各种各样与洪水灾害相关的因素的综合管理,是全年的整体活动,决不仅仅是汛期的短期行为。欧洲的莱茵河穿越数个国家,有关国家专门成立了莱茵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建立了流域统一管理的协商与监督机制,该机构是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之后建立的,事实证明该机构在洪水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1.4 洪水管理要特别注重“非工程防洪减灾措施” 世界各地采用的防洪减灾工程措施大体相同,但采用的“非工程防洪减灾措施”差别较大[4]。为减少洪水灾害的总体损失,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规范人的行为至关重要,而且对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人类防洪减灾的历史进程中,挤占洪水出路以求得一时的经济发展是屡见不鲜的,无节制的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减少总体灾害损失要在科学地完善防洪工程体系的基础上,依靠社会的自我约束机制来实现。洪水管理不仅是采取措施约束洪水,更重要的是约束人类的奢望,限制人类的有害行为。人与自然和谐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5]。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人的行为,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在恰当的范围内回避洪水、适应洪水,给洪水以出路。

1.5 洪水管理要特别注重“公众参与”的措施 洪水管理 无疑要强调统一管理,但统一管理决不排斥公众的参与,相反,在整个管理过程中应该积极鼓励公众的广泛参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抢险部队、科研院所、非政府机构、感兴趣的人员等都属于“公众”范畴,都应参与到洪水管理过程中来,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公众参与”做得比较好,规划措施的贯彻落实就顺利,反之则困难。西方的“公众参与”不仅是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而应是在规划编制、方案制定、措施落实、管理与监督等整个过程的广泛参与,不是我国通常讲的广泛征求意见,而是实质上的参与讨论、论证、实施和监督。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ilovecba
    ilovecba 沙发
    抗旱,先要了解干旱 给个“干旱”方面论文链接
    http://co.163.com/forum/content/209_590920_1.htm
    2007-08-16 14:27:16

    回复 举报
    赞同0
  • liuzhichao1981918
    君王您考虑错了,现在您不放水,那正是富了东周。他们现在都种麦子,没有种其他作物,君王如果要害他们,不如干脆给他们放水,破坏他们的庄稼。一放水,他们必定会改种稻子,种稻子以后,再断掉他们的水。那样,就可使东周人民完全依赖西周,而听命于君王了
    将来的战争会因为争水而起,原来古代就有类似的例子
    2007-07-12 16:38:12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汛抗旱

返回版块

8947 条内容 · 6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我国非工程防洪措施的设想

一.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是一个舶来的概念,一般意义上,目的在于改变洪水天然运动特性的措施称为工程措施(Structure measure),而辅助工程措施发挥功能、协调人与洪水之间关系、缓解洪水灾害影响的措施称为非工程措施(Non-structure measure)。  防洪水库、堤防、分洪道、蓄滞洪区是主要的防洪非工程措施,洪水风险区内高出地面的道路(公路、铁路)路基、围墙等线状结构物,其初衷虽不是防洪,但在洪水泛滥时具有明显的改变洪水运动特性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作为工程措施考虑。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