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要搞一个工程:共七层,建筑面积大约一万平方,总高度23.65米,是一综合楼,一二层为商铺,三四层为办公,五六七层按办公设计以后做宾馆使用。不是二类高层建筑,无喷淋、无防排烟,是否需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呢?
最近要搞一个工程:共七层,建筑面积大约一万平方,总高度23.65米,是一综合楼,一二层为商铺,三四层为办公,五六七层按办公设计以后做宾馆使用。不是二类高层建筑,无喷淋、无防排烟,是否需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呢?
2楼
从规范说确实不需要。无论从高规还是火灾规来说貌似都不需要。
但是,看看建规
11.4.1 下列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老年人建筑、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旅馆建筑、疗养院的病房楼、儿童活动场所和大于等于200 床位的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手术部等;
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设置的。任一楼层大于1500就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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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是二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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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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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按照民规第13.1.3.2第2条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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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必设,必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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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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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种综合体最好还是设上,而且他还有旅馆,设上保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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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觉得还是设置上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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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看了下低规,貌似没看到相关综合楼的,还是做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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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做了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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