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某间厂房其生产用水很少,想跟消防同一管接进厂内。请问规范有没有规定必须分开?嘻嘻,小弟手头上没有规范,望指教。~
由于某间厂房其生产用水很少,想跟消防同一管接进厂内。请问规范有没有规定必须分开?
嘻嘻,小弟手头上没有规范,望指教。~
2楼
没有规定必须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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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如果合一根,供水部门可能不同意。(小流量时消防水表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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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可以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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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认为消防水源不能随意使用,消防水价格也比较贵。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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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正常运行时,如无火灾发生而使用消防水源的,要被消防局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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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可以的,室外消防一般都是和生活给水和用的,水表不转,可以设旁通,旁通加电磁阀,消防时电磁阀打开,平时电磁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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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这个主要看消防部门的意见。不染你就是做了人家也不会让你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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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可以合用啊!而且我认为合用的话还比较好。这样可以避免消防水成为死水,避免水质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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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在保证消防用水量、水压的前提下可以与生产生活管道合用,即保证消防用水不会成为死水,也更加经济。我做的工业厂房经常这样。《建规》8.1.2条:消防用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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