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楼是否属于普通住宅?住宅部分是否设喷淋?
yht-1976
yht-1976 Lv.2
2006年12月20日 10:36:38
只看楼主

现做一31层商住楼,1-3为商业部分,上面为住宅,建筑高度小于100米,那么在上面住宅是否设置喷淋?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商住楼是否需要在上面的住宅部分设置喷淋?(住宅,无中央空调,是平常的住宅)!

现做一31层商住楼,1-3为商业部分,上面为住宅,建筑高度小于100米,那么在上面住宅是否设置喷淋?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商住楼是否需要在上面的住宅部分设置喷淋?(住宅,无中央空调,是平常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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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wforever
2006年12月20日 19:16:10
12楼
商住楼是公共建筑,他已经不属于居住建筑的范围了,那么不应该依据建筑中的住宅功能就将其住宅部分列为普通住宅。不能因为功能的分区将其区别对待。即不能在公共建筑的基础上割裂其中的功能来作为设计参数选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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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6年12月20日 21:58:49
13楼
仔细考虑了 sbwforever的说法,觉得你说的是正确的,我收回我在8楼所述的意见。
建议楼主应该在商住楼的住宅公共部位设置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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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gdarch
2006年12月20日 22:38:23
14楼
首先应明确:高层商住楼不属于普通住宅。后面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也就是说,高层商住楼住宅公共部位应设置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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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eipei
2006年12月20日 23:37:50
15楼
普通住宅就是不加中央空调的住宅,这种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就不用设置喷淋了

带中央空调住宅部分,走道前室应该设置喷淋系统。

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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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an
2006年12月21日 08:34:53
16楼
大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案例,把你们的审图意见拿出来看看,
因为我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设计,所以不不敢妄加评论,
或者老王等斑竹跟规范组沟通一下, 哈哈
小弟在此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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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
2006年12月21日 08:40:56
17楼
做与不做只是根据地方消防部门,地方审图部分的意见来的。同一本规范,每个地区每个人的理解都不同,那还成什么规范。反正江苏省是规定了不做。下面的这条规范明确了将商住的住宅部分排除在外:

3、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裙房(除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的下列部位:
1)、营业厅、餐厅、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公共活动用房或场所;
2)、走道、消防前室、办公室、库房、旅馆的客房;
3)、自动扶梯底部;
4)、洗衣房;
5)、空调机房。
【说明】自动扶梯底部指每层自动扶梯底部,空调机房指新风机房、送排风机房、制冷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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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i001
2006年12月21日 08:44:59
18楼
我最近就做了个小区是这样的情况,反复咨询了消防大队后确认要做喷淋,上层住宅走道部分和下层商业部分均要做喷淋系统。(附:上层住宅部分为11层-18层,下层商业为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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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i001
2006年12月21日 08:46:57
19楼


我就是江苏的,但是我们咨询消防大队后要求做的,至于审图中心我们也去咨询了,他们的答复是听消防部门的,因为消防部门是执法单位,他们确认要做的话就一定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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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90
2006年12月21日 09:23:27
20楼
应该根据各地情况设置!我们这里可以只在商业部分设置,住宅不设,因为住宅和商业部分的疏散和防火都是分开的,可以不用一起算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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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灾
2006年12月21日 09:37:37
21楼


那你就做,这个就是听消防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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