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园林建筑设计常用规范条文摘抄---规范收集一
huaduoa
huaduoa Lv.6
2012年07月04日 10: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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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园林建筑的规范问题,工作中时常碰到。这也是极其重要的,是一个设计中最基本的遵循原则,也是不可忽视的专业性要求。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园林设计规范文献,只能在相关的专业规范中寻找,每次需要查找时都要花上一些时间。为以后工作查阅方便,今天特集中摘抄部分园林建筑设计规范条文,也分享给各位同行,希望大家接力补充。-----本摘抄文本有待补充、完善,且一时无法复制规范原有附图;因篇幅所限,规范的相应条文说明也未能一并摘录。使用时请以规范原文为准。

关于园林建筑的规范问题,工作中时常碰到。这也是极其重要的,是一个设计中最基本的遵循原则,也是不可忽视的专业性要求。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园林设计规范文献,只能在相关的专业规范中寻找,每次需要查找时都要花上一些时间。为以后工作查阅方便,今天特集中摘抄部分园林建筑设计规范条文,也分享给各位同行,希望大家接力补充。

-----本摘抄文本有待补充、完善,且一时无法复制规范原有附图;因篇幅所限,规范的相应条文说明也未能一并摘录。使用时请以规范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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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duoa
2012年07月04日 10:49:56
2楼
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前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例规定:

8.0.2.1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8.0.2.2 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8.0.2.3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

8.0.2.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

8.0.2.5 在多雪地区,应考虑堆积清扫道路积雪的面积,道路宽度可酌情放宽,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8.0.3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规定,应符合下例规定:

8.0.3.1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8.0.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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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2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8.0.5 居住区内道路设置,应符合下例规定:

8.0.5.1 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加设人行通道;

8.0.5.2 居住区内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宜小于

75°;当居住区内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8.0.5.3 进入组团的道路,既应方便居民出行和利于消防车、救护车的通行,又应维护院落的完整性和利于治安保卫。

8.0.5.4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2.5m,纵坡不应大于2.5%;

8.0.5.5 居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m,并应设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地;

8.0.5.6 当居住区内用地坡度大于8%时,应辅以梯步解决竖向交通,并宜在梯步旁附设推行自行车地坡道。

8.0.5.7 在多雪严寒的山坡地区,居住区内道路路面应考虑防滑措施;在地震设防地区,居住区内的主要道路,宜采用柔性路面;

8.0.5.8 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8.0.5规定;
2.jpg

[ 本帖最后由 huaduoa 于 2012-7-4 10: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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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duoa
2012年07月04日 10:53:09
3楼
文中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3.5.1 居住区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连接。

5.3.1建筑基地地面和道路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地面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坡度大于8%时宜分成台地,台地连接处应设挡墙或护坡;

2 基地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其坡长不应大于200m,在个别路段可不大于11%,其坡长不应大于8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5%,其坡长不应大于600 m;横坡应为1%~2%;

3基地非机动车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3%,其坡长不应大于50m;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2%,其坡长不应大于100 m;横坡应为1%~2%;

4基地人行道的纵坡不应小于0.2%,亦不应大于8%,在多雪严寒地区不应大于4%,横坡应为1%~2%;

5 基地内人流活动的主要地段,应设置无障碍人行道。

6.4.3 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架空层及避难层的净高不应低于2m。

6.6.1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 m,并不宜小于0.10 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2 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 m并侧面凌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6.6.2 坡道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室外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0;

2 室内坡道水平投影长度超过15 m时,宜设休息平台,平台宽度应根据使用功能或设备尺寸所需缓冲空间而定;

3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困难地段不应大于1:8;

4 自行车推行坡道每段坡长不宜超过6 m,坡度不宜大于1:5;

5 机动车行坡道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的规定;

6 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

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凌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24 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 m,临空高度在24 m及24 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 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 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 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算起。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 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 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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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duoa
2012年07月04日 10:55:33
4楼
三、《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文中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

6.1.1 居住区道路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

1 居住区路的人行道(居住区级);

2 小区路的人行道(小区级);

3 组团路的人行道(组团级);

4 宅间小路的人行道。

6.1.2 居住区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道中设台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6.1.3 居住区道路无障碍实施范围,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有关规定。

6.1.4 居住区道路无障碍设计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

6.2.1 居住区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应包括以下范围:

1 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

2 小游园(小区级);

3 组团绿地(组团级);

4 儿童活动场。

6.2.2 各级公共绿地的入口与通路及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地面应平缓防滑;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6.2.3 在休息座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6.2.4 公共厕所的入口、通道及厕位、洗手盆等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8节的有关规定。

6.2.5 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它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6.2.6 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7.1.3 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1.3的规定。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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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duoa
2012年07月04日 10:57:12
5楼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7.2.3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mm的坡道安全挡台。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4.jpg

7.2.6 1:10~1:8坡度的坡道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7.2.7 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7.2.8 坡道的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m。

7.3.1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7.3.2 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和不积水。

7.3.3 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

7.3.4 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7.6.1 供残疾人使用的扶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台阶及楼梯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设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0.65m;

2 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延伸大于或等于0.30m;

3 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0.10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固定;

4 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应为40~50mm;

5 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扶手截面应符合表7.6.1的规定。
5.jpg

7.6.2 安装在墙面的扶手托件应为L形,扶手和托件的总高度宜为70~80mm。

7.11.1 距建筑入口及车库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残疾人专用停车车位。

7.11.2 残疾人停车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固和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7.11.3 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应使乘轮椅者从轮椅通道直接进入人行通道到达建筑入口。

7.11.4 停车车位一侧的轮椅通道与人行通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宽1.00m的轮椅坡道。

7.11.5 停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宜设无障碍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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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
2012年07月05日 09:35:59
6楼
楼主可以打包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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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p8212
2012年07月05日 09:45:55
7楼
很实用!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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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h1170145856
2012年07月05日 10:22:11
8楼
很好的资料,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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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xingtianxia168
2012年07月05日 15:27:48
9楼
很不错,楼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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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zy_sg
2012年07月05日 15:37:06
10楼
非常实用!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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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uepen
2012年07月05日 19:35:2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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