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10.4.5“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错层处框架柱的截面承载力宜符合本规程公式(3.11.3—2)的要求。”条文说明“错层结构错层处的框架柱受力复杂,易发生短柱受剪破坏,因此要求其满足设防烈度地震(中震)作用下性能水准2的设计要求。”因为第2性能水准的结构,在设防烈度地震或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关键构件及普通竖向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及耗能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宜符合中震(大震)弹性的要求,耗能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公式(3.11.3—2)的要求。
条文说明“错层结构错层处的框架柱受力复杂,易发生短柱受剪破坏,因此要求其满足设防烈度地震(中震)作用下性能水准2的设计要求。”因为第2性能水准的结构,在设防烈度地震或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关键构件及普通竖向构件的抗震承载力及耗能构件的受剪承载力宜符合中震(大震)弹性的要求,耗能构件的正截面承载力应符合公式(3.11.3—2)的要求。
本人认为条文说明表述的较好,感觉正文的要求低于条文说明的要求。正文仅是中震(大震)不屈服,而条文说明还包括中震(大震)弹性的要求,不知理解是否正确,请各位专家老师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