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比较郁闷的一个活,一个6层宿舍楼外加地下室,本来比较好做的活。突然甲方要求地下一层也要做宿舍。如果这样就是属于使用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地下旅店(我认为旅店和宿舍差不多)属于一级保护对象,还得加火灾自动报警。可总工说不用加。所以提出来希望大家给点意见,真希望不加。另外配电室旁住人到底行不行啊。
突然甲方要求地下一层也要做宿舍。如果这样就是属于使用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地下旅店(我认为旅店和宿舍差不多)属于一级保护对象,还得加火灾自动报警。可总工说不用加。
所以提出来希望大家给点意见,真希望不加。
另外配电室旁住人到底行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