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低压线路进建筑,并在建筑内形成各自的低压配电系统(但在同一配电室内),为各自设备供电,互相不联络,抛开负荷等级方面的问题不考虑,这样做有什么弊端呢?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原有一部分设备由一台变压器供电。后来又增加了一部分设备,准备再上一台变压器供电。因两台变压器同时使用,而且所带负荷等级相同,无法互相备用,所以就不联络了,在低压配电室上两套低压系统,各自负责一部分负荷供电。[ 本帖最后由 question 于 2012-8-2 12:14 编辑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原有一部分设备由一台变压器供电。后来又增加了一部分设备,准备再上一台变压器供电。
因两台变压器同时使用,而且所带负荷等级相同,无法互相备用,所以就不联络了,在低压配电室上两套低压系统,各自负责一部分负荷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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