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规范的理解,大家帮我看看!
lanhu123
lanhu123 Lv.2
2007年01月19日 15:59:07
只看楼主

手上有个工程,底部是半地下室做储藏间、地上一层店面,二层为店面配套用房,上面为住宅,六跃七,局部七跃八,照我查看新规范的理解,应该不用设消火栓系统吧!这没有超七层啊,局部七跃八,跃层不算层啊

手上有个工程,底部是半地下室做储藏间、地上一层店面,二层为店面配套用房,上面为住宅,六跃七,局部七跃八,
照我查看新规范的理解,应该不用设消火栓系统吧!这没有超七层啊,局部七跃八,跃层不算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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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hu8107
2007年01月19日 16:37:57
2楼
我给你数了下,其实你建筑的层数有八层(连半地下室层),我觉得应该设置消火栓。
我有过审图的,他说我们专业看层数不应该和建筑一样,建筑可以是七跃八,但我们就只能认为是八层。
说的不对的请大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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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hu123
2007年01月19日 16:45:39
3楼
问题是不是太小儿科了,没有一个人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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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sgdarch
2007年01月19日 16:57:42
4楼
底部是半地下室做储藏间、地上一层店面,二层为店面配套用房,上面为住宅,应理解为商住楼,必须设室内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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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7年01月19日 17:14:40
5楼
平面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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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hu123
2007年01月19日 19:00:13
6楼

多谢各位了
平面太大而且多不好传,我不知道版主是想看那块!
这个工程是小区,有好几栋住宅都是差不多这样连在一块,
下午刚刚又找到我们厦门的住宅消防暂行规范!里面有一条,夹层面积超过底层面积的50%或未设计夹层时,隔间店面计两层,建筑应按商住楼要求设计,我对照了这个工程的设计参数,看来这个还真是商住楼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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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an
2007年01月19日 19:28:11
7楼
局部七跃八,可以看成时7层,
底层为商业网点,为7层住宅,可以不设置消火栓的
个人意见。
等待高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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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wangjun
2007年01月20日 00:20:04
8楼
比较同意7楼 yanglan的意见,如果下部商业部分能够满足规范商业网点要求,应该按照住宅考虑消防设置,厦门暂行规范有点左倾的意思,给人外行的感觉,其实这应该有关部门害怕担责任,推脱责任的一种表现,我认为也是一种灰色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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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s12121212
2007年01月20日 09:24:32
9楼
GB50016的第1.O.2条的条文说明:
此外,考虑到顶部设有跃层或底部设有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等,对于外部扑救会增加一些困难,但对于人员的9竖向疏散影响不大,经与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管理组协商,关于建筑层数计算的有关规定,两项标准是协调一致的,即住宅顶部设有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跃层部分不计入层数内。如顶部为超过2层一套的跃层时,其层数应按照(跃层的自然层数一1)计入建筑的总层数中。其他情况,仍应分别按实际层数计算。而底部层高不超过2.2m的储藏室、自行车库等小隔间,也不计入层数中。
如果储藏室不超过2.2m,下部商业部分能够满足规范商业网点要求,我觉得不用设置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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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uyu0303
2007年01月20日 10:26:20
10楼
顶一个,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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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lxr
2007年01月20日 23:47:12
11楼
我不搞建筑给排水的,路过看看,不是太懂,顶一下,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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