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某省省级机关住宅小区建设工地做专业监理工程师,该工程由该省建筑总公司总承包,该省机械施工公司桩基分公司负责桩基施工,我在检查中发现并证实进场的14钢材为假冒酒钢,向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后,总监指示在省质检站和该省建筑总公司共同指定的实验室做实验,结果显示该批钢材试验拉力相差达到25千牛,但出报告时为合格.总监根据报告同意施工单位继续使用这种钢材,同时按酒钢进行报验,做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我被施工单位和 监理部的人视为另类,但还要在资料中签字,生活实在是艰难,有那位大哥能指导小弟应该怎样做呀.....
我在一个某省省级机关住宅小区建设工地做专业监理工程师,该工程由该省建筑总公司总承包,该省机械施工公司桩基分公司负责桩基施工,我在检查中发现并证实进场的14钢材为假冒酒钢,向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后,总监指示在省质检站和该省建筑总公司共同指定的实验室做实验,结果显示该批钢材试验拉力相差达到25千牛,但出报告时为合格.总监根据报告同意施工单位继续使用这种钢材,同时按酒钢进行报验,做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我被施工单位和 监理部的人视为另类,但还要在资料中签字,生活实在是艰难,有那位大哥能指导小弟应该怎样做呀.....
2楼
你说的问题很尖锐,你秉公执法,但其他人却放水,最后使你很难做人,个人表示同情.
其实你可以这样做的,你可以发现并反映情况,但不要所有人都知道,这样你也有回旋余地
为了很好的保护自己,你完全可以,在施工中和施工单位达成默契,就是我可以不管,但绝对不能让我签字,用这种交换,施工单位应该可以找其他不知情的替罪羊.
当然我的方法比较自私,但也是无奈啊,望你理解
回复
3楼
如果,现在你已经很难控制局面的话,在钢筋质量严重的情况,如果有危险,就应该另谋高就.
不要重蹈覆辙,一个西西里事件已经足够了
望三思
回复
4楼
非常谢谢版主,现在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只想尽快的离开这里,可是我感到很悲哀,建筑工地的黑暗我不是不知道一点,毕竟在这一行做了快13年了,可这样的我还没有遇到过,这可是做了15个试件就有5个不合格,还有2个是勉强合格,检测中心就出合格报告,真不知道建筑这行还能不能干了,.................
回复
5楼
什么时候轮到监理“执法”了,建设系统除了城管大队执法“赶摆地摊”的,监理也有“执法”权了,那个条例给监理“执法”权了?
建筑法给监理的是: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没有给监理执法权。
回复
6楼
说人家假冒,要有根据,报告合格,就是合格。
报告上有相差25kN吗,
园14的几级钢拉力与什么相比差25kN?
报告上有吗?
人们难道不相信报告,相信你的直观判断?
回复
7楼
5个不合格,加倍复试,10个合格,就是合格;这是工程试验常识。
回复
8楼
取样检验的24法则,一批材料进场,取千分之二检验,2个结果,1个是合格,那就是合格;另一个是不合格,就先不忙下结论,再加倍取另外千分之四重新检测,如果合格,就是该批材料合格,如果还是不合格,则将该批材料判定为不合格。这是我国材料检验的24法则。
你就不能换位思考,人家总监不为自己的一家老少考虑,就你对工程负责,从这个事例可以看出,还有继续修炼的必要。
回复
9楼
因为缺乏工程材料检验常识而成为该监理机构内部的不和谐元素!
回复
10楼
不可以用自己的推测来判定行业运行的规则,要有证据才可以下结论!
回复
11楼
纯洁监理队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任重道远,异常艰辛。
事实上,换位思考,你一个个人与省建筑总公司、桩基分公司、总专业监理工程师、省质检站、实验室等5个单位的技术力量相比,应该是可以摆正位置的。5个单位,1家1个皮匠,就是5/3个诸葛亮,就你比孔明高明,就你懂,人家都不懂,明摆着。
希望通过这次事件,受到深刻的教育,放下包袱,开动机器,努力学习,尊重行业运行规则,再不要妄自无乱判断,严格按照监理机构内部的分工,积极做好自己该做的工作,工作要到位,不得越位,越位就要受到红牌警告。尽快融入到机构大家庭中,做一个合格的和谐元素,任何机构,都希望机体内部全是和谐元素,内耗最低。无论何时何地,不和谐的元素总是不受欢迎的。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