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买房的朋友要注意啦!
gdfranta
gdfranta Lv.2
2007年03月03日 08:20:07
来自于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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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房产交易五大“避税妙招”潜藏巨大风险新华网北京2月7日专电(黄全权、王洋)针对部分房地产交易者为规避税费进行“巧妙交易”的情况,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7日在此间发出风险提示:种种避税“妙招”在获得短期利益的同时,将给交易双方尤其是买方利益埋下巨大风险。 “妙招”之一:私下交易 做法:交易双方协商好价格后,卖方先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买方,买方支付大部分房款后,卖方以交钥匙等形式向买方移交房产,等卖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期限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提醒:房产交易五大“避税妙招”潜藏巨大风险
新华网北京2月7日专电(黄全权、王洋)针对部分房地产交易者为规避税费进行“巧妙交易”的情况,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7日在此间发出风险提示:种种避税“妙招”在获得短期利益的同时,将给交易双方尤其是买方利益埋下巨大风险。
“妙招”之一:私下交易
做法:交易双方协商好价格后,卖方先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给买方,买方支付大部分房款后,卖方以交钥匙等形式向买方移交房产,等卖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期限满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风险分析:房屋产权转移经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登记才能生效,仅移交房屋本身无法保障买方的权益。卖方可以通过遗失补证的方式注销原房屋所有权证,重新办理新证后再次将其房产转让,从而达到一房两卖的目的。
“妙招”之二:通过“公证”方式交易
做法:交易双方先通过合同或公证的形式进行交易,等卖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期限满5年后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风险分析:因公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这种做法看似合理,实则不然。房屋所有权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所有权的转移须经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登记才能生效。卖方如果将房产作为标的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一房两卖,买方将会遭受无可挽回的损失。
专家同时指出,房地产市场波动性较大,交易双方的违约风险极大。政策风险、房屋灭失导致的纠纷等,都将使得交易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妙招”之三:通过“赠与”方式交易
做法:交易双方不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而是以赠与的方式变相达到房产交易的目的。
风险分析:交易双方签订的赠与协议属于民事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若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房屋出现质量等方面的问题,买方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此外,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被撤销,买方作为受赠人可能人财两空。
“妙招”之四:隐瞒真实成交价
做法:交易双方协商好价格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填写较低的价格。
风险分析:以不实成交价格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此种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同时,一旦将来买方再次转让房产,将面临卖出价与买入价的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此外,买方如果坚持以合同价为依据支付购房款,卖方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妙招”之五:利用他人身份证骗贷
做法:交易中的一方借用他人身份证,以他人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通过办理抵押套取银行贷款,侵害银行和身份证持有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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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franta
2007年03月03日 08:21:04
2楼
买房存在一定的陷阱,必须擦亮眼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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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naruto
2007年03月03日 12:35:38
3楼
这个好,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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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ll20040516
2007年03月03日 23:10:11
4楼
谢谢楼主,现在真是招式越来越多,不防着点真的是会后悔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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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rilynn_0
2007年03月04日 13:05:08
5楼
这个不错,不过现在没有买二手房的能力,顶下让朋友们都看下,等将来买房子时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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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zhwutom
2007年03月05日 08:21:31
6楼
典型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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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ing
2007年03月06日 08:52:18
7楼
看来买二手房得注意点着咯,还好我没钱,要不然又要多花好多心思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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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franta
2007年03月25日 16:07:34
8楼
像我们这种买房需要一辈子去承受的人来说,买房交易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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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lyl
2007年03月26日 10:04:47
9楼
已经交首付了,

是离陷阱越来越近了啊!

时刻注意了!

多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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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y
2007年03月26日 14:21:29
10楼
还是赠予比较好。
不过看样子,仅限于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朋友之间,这样风险应该很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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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akye
2007年03月26日 15:29:56
11楼
偶采用的是第四种,比较安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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