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层剪力墙,最大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比超限,考虑偶然偏心下底部最大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比1.59,V字形结构,很难调整,请较大家有什么好办法吗
24层剪力墙,最大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比超限,考虑偶然偏心下底部最大位移与层间平均位移比1.59,V字形结构,很难调整,请较大家有什么好办法吗
22楼
我觉得纯扭转振型是不存在的,若要使建筑产生纯扭转的运动,必须有一个与其相对应的纯力偶,而这样的力偶在现实的地震作用下是不存在的(地震只能产生水平力和竖向力,至少从现在我们对地震的理解上是如此,哪能凭空来一个旋转力偶。在现实中只有建筑受到龙卷风作用时,有和此最为接近的工况,风力此时能对建筑产生一近似纯力偶)。建筑扭转作用的产生,是因为建筑形心和质心不重合,此时在水平地震力作用下,对于建筑形体来说就是一个偏心作用,在把此水平力向建筑形心平移时,根据理论力学知识,知道要伴随一个F/L(这里的L为质心与形心的距离,F为水平地震力)力矩的产生,这个力矩就是建筑扭转的根源,它伴随着建筑的平移运动,和它相互依存,若无此平动,扭转是不可能的。所以规范上一般表达建筑扭转状况时,都是以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位移平均值的比来衡量的(《抗规》第3.4.3条有:1)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及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高规》第4.3.5条也有类似的规定)。所以对于振兴只能说是以扭转为主或平动为主,而不可能说纯扭转振型,因为这样的振型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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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地震作用通过质量中心而变形的弹性恢复力通过刚度中心。当质量中心和刚度中心不重合时产生力偶矩,使建筑物发生扭转。
刚度中心跟形心不一定重合的,说形心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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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pkpm讲义有解释,以底层的位移比来考虑是不合理的,目前广东地区的<<高规>>补充规定很好的解释了PKPM计算与<<高规>>的矛盾冲突!对结构设计人员来说是福气,但其他地区严格按目前的不确定<<高规>>执行真的很苦恼!急盼<<新高规>>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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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广东地区的<<高规>>补充规定,在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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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经过与建筑协商,窗下墙加高(原500加至900),然后削弱内部剪力墙,现在周期1平动0.98,2平动0.99,位移比考虑双向地震不考虑偶然偏心最大1.41,我觉得已可满足要求,谢谢大家的意见.我的经验是不规则结构周期一定要调好,周期不好位移也容易出问题.外围连梁加高对周期位移影响很大.”
高规里位移比限制的前提是在偶然偏心作用下;层位移角计算时可不考虑偶然偏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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