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层的二类高层住宅没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但有正压送风那怎么联动呢?谢谢
十一层的二类高层住宅
没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但有正压送风
那怎么联动呢?
谢谢
2楼
什么会没有报警系统呢?按一般做法应要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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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没有自动报警系统,谈什么联动?高层住宅都要设自动报警系统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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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高层住宅不需要做报警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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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这是不可能的啊!你想没有自动报警设备谈何联动正压设备的启动啊!总不可能是人工启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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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就是这个问题,我就不知道怎么联动
是不是应该有个消防值班室,然后设置一个区域报警器会好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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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抛砖引玉:
1、没有自动报警系统,谈什么联动?高层住宅的公共部分(电梯前室)都要设自动报警系统的喔;
2、规范要求的是必须具备“自动和手动”功能,所以必须要有探测器,通过探测器实现自动报警;
3、如果没有自动功能,可以手动按“手报”启动正压送风, 但是这样不符合规范要求。
没有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局的同志审查时,可能通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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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100M以下的高层住宅是不需要做报警的,规范9.4.2写的很清楚,正压送风由消控中心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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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1、通过探测器实现自动报警启动正压送风;2、通过手动按“手报”由消控中心启动正压送风。
以下是相关规范,供参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的条文解释:
9.4.1~9.4.4 其中9.4.1条是修订条文。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五、据调查,原规范对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较笼统,不便执行,根据各地安装的实际经验和国外有关规范、资料,本次修改时将需要安装的建筑、部位予以具体化,以便于执行。
9.4.5
火灾报警,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1.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启动有关部位防烟、排烟风机和排烟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当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1.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发出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在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接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4.切断有关部位的非应急电源。
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明确说明一类(不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应该设。并且在系统设计的5.1一般规定中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自动和手动两种装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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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高规)9.4.2 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这话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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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高层应设置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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