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一篇建筑业问题分析的论文,深有感触拿出来大家讨论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结构与WTO的要求 行业结构问题严重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1980年,建筑业从业人员为1044.1万人,国有企业机械设备净值为125.7亿元,年完成总产值767亿元,施工面积2753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809万平方米。1999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3300万,机械设备净值为1040.7亿元,年完成总产值10062亿元,施工面积137593.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5682.6万平方米。
拿出来大家讨论
建筑施工企业的行业结构与WTO的要求
行业结构问题严重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建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1980年,建筑业从业人员为1044.1万人,国有企业机械设备净值为125.7亿元,年完成总产值767亿元,施工面积27538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809万平方米。1999年,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3300万,机械设备净值为1040.7亿元,年完成总产值10062亿元,施工面积137593.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65682.6万平方米。
虽然建筑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行业总体平均水平提高不多。从人员结构看,整体素质提高不大,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建筑业初中以下人员所占比例为8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76%。低文化程度人员仍占到四分之三以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只有4%。动力装备率80年为4.0千瓦/人,98年仅升到4,3千瓦/人。人均竣工面积1980年为26.4平方米,1998年为32.4平方米。
企业组织结构形式没有大的变化,多数企业组织结构形式趋同。虽然企业组织结构调整进行了十多年,但智力密集型的管理型企业仍然很少,原有大中型企业劳务力量没有分离出去,总体上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大量新成立的乡镇企业走的还是以人数取胜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路子,很多企业是靠全县、全市企业联合形成的规模获得的高资质,管理水平未见提高,本质上也不占有专有技术或核心技术。结果是企业结构趋同,技术水平趋同,只得在同一层次展开竞争,形成全行业的过度竞争形势。
出现上述状况的原因是缺乏行业组织的统筹规划和安排落实。虽然提出了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的行业三个层次的设想,但是有目标没有规划,有设想没有措施,大多数企业只能去争取施工承包企业的地位和资质。
因此,需要研究行业组织结构构成,制定行业组织政策,通过建筑业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根据市场需要去引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从而达到行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和优化。
建筑业应适度垄断
行业组织结构是指行业内各类企业的构成、协作方式、企业与企业间的垄断或竞争关系的框架等,涉及企业规模结构、组织关系、进入与退出、技术进步等问题。行业组织政策的作用是为调整行业组织结构而制定的指导性政策,以促进企业调整组织结构,促使企业组织向更高的组织层次跃升,并推动行业组织结构的进一步变化和优化。
进行行业组织结构调整、推行行业组织政策的目标就是要造就行业的有效竞争,能否实现有效竞争是行业组织优化的标准。
非有效竞争有多种表现形式,过度竞争是其中之一。过度竞争一般发生在集中度较低的产业中。建筑业是行业集中度很低的行业,日本各产业的产业集中度CR8均在60%以上,美国汽车业高达97%,我国建筑业只有4.5%。产业集中度过低,一方面极难达成规模经济效应,另一方面造成大量企业为同一工程过度竞争。过度竞争阻碍价格机制的正常作用,导致企业利润率过低,造成无效工作和隐形失业增加。美国经济学家威廉·谢菲尔德对美国产业中企业的市场份额与利润率进行回归分析,证明了集中度与利润率的正相关关系,即市场份额增长l0个百分点,利润率可以提高2-3个百分点。很显然,相反的结果是利润率下降,这在我国建筑业中有充分的体现。
过度竞争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能力的过剩和产品的无差别化。众多企业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近的管理方式、相似的生产水平开展竞争,过度竞争就是必然结束。
解决过度竞争问题,一是进行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二是进行产品(生产)结构调整,即形成差别化生产。组织结构调整与产品(生产)结构调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建筑业产品(生产)结构调整,必然带来行业组织结构调整,行业组织结构调整必然推动产品(生产)结构变化。
从组织结构调整看,当生产社会化达到更高程度以后,垄断是一种高层次的资本社会化,可以说是一种不同企业之间协调、联合的产物。垄断是科技革命基础上资本与生产集中发展的必然结果。
就垄断结构而言,从理论上可分为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垄断竞争等几种类型。垄断竞争使竞争以新的形式发挥作用:包括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垄断和非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垄断组织内部的竞争等等。垄断组织之间在合作的同时,也在价格、质量、品牌、售后服务等方面展开有威慑力竞争,并使垄断组织不得不进行研究开发,推动技术进步。垄断与非垄断组织之间,由于新技术革命在促进生产集中化、大型化的同时,也造成某些产品、部件生产的分散化与小型化,并日趋专门化和社会化,这为大量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创造了条件。虽然垄断组织占据优势地位,但自然进入壁垒不可能高到阻止中小企业进入的程度,生产和流通领域总有大量的空隙供中小企业生存、发展。
适度垄断可以增强大企业实力,保护、促进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和推动技术进步。因此,形成超越垄断和过度竞争的有效产业组织,可以使一个产业及企业获得规模经济与竞争活性的双赢效果。
战后日本、韩国从本国产业相对分散、国际竞争力不强的实际出发,重点发展的产业部门实施了面向国际市场,官民一体的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政府产业组织政策主要是抑制过度竞争,而不是或很少实施反垄断。这样,日本主要产业部门大企业和企业集团占据统治地位,实现规模经济。又由于适宜的大中小企业关系及对垄断的制约,主要产业部门中企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这种产业组织调整适应了当时的市场规模,提高了主要产业的规模经济水平、技术进步速率、产出绩效和国际竞争力,使日本持续了近20年的两位数增长。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最发达国家,韩国在金融危机前也步入发达国家行列。这种有协调的竞争极大地促进了日本、韩国产业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