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上面说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二类商住楼)少于100米时消防水箱提供的水压在最不利点要有7米的水压.但高规又规定其充实水柱不得小于10米,经计算在满足充实水柱的条件下,到栓口的压力也要17.4米?请问这两个规定是不是有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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