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选用原则
(1)隔离电器的选用:
1)当维护、检修和测试需要隔断电源时,配电线路应装设隔离电器。
2) 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
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如设连锁或加锁。
3) 隔离器、隔离开关(包括它们和熔断器组合电器)适宜作隔离电器。此外,以下电
器或连接件也可作隔离用,如熔断器、具有隔离功能的断路器、插头与插座、连接片、不需
拆除的特殊端子。严禁用半导体电器作隔离用。
(2) 开关电器的选用:
1)需要通、断电流的配电线路,应装设开关电器。
2) 宜选用开关、隔离开关(包括它们和熔断器组合电器)作通断电路用。已装设断路
器、接触器等保护、控制电器的回路,一般不必再装设开关电器。
3) 选用开关或隔离开关,其额定工作电流应不小于该回路的计算电流。
4) 需要装设开关电器和隔离电器的配电干线,如建筑物的低压配电线路进线处、配电
箱的进线处,应装设隔离开关,一个电器可满足开关和隔离两者功能;需要同时有开关、隔离及保护三者功能的线路,应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组或熔断器式隔离开关。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器、接触器等保护、控制电器的回路,一般不必再装设开关电器。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