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安装工程中拆除费用的问题,请各位不吝赐教啊!!!比如说施工单位原按图纸安装完成A品牌200盏灯具,后业主要求全部更换为B品牌灯具,请问费用如何记取啊!!我是这样的,拆除费用按照综合单价费用的0.5倍记取,主材费用不计。那么最终费用就是:定额A 200盏灯具综合单价*1.5(不计主材)+定额B 200盏灯具综合单价(计入主材费用)这样可以吗??
比如说施工单位原按图纸安装完成A品牌200盏灯具,后业主要求全部更换为B品牌灯具,请问费用如何记取啊!!
我是这样的,拆除费用按照综合单价费用的0.5倍记取,主材费用不计。
那么最终费用就是:定额A 200盏灯具综合单价*1.5(不计主材)+定额B 200盏灯具综合单价(计入主材费用)这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