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正在做一小学教学楼电气设计,五层,单层建筑面积1430平米,建筑物长度83.45米,走廊长度54米,根据《火自报规范GB50116-98》,“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米.....”为二级保护对像,很明显我做的这个工程按此可不上火灾自动报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4.1第8条,此工程也可不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GB50016-2006P89页9.1.3第七条,黑体字,“其他建筑中地上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通道”,要求上排烟,但通风专业经过计算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需要上机械排烟,这样电气专业就必须上火灾报警系统,在此本人觉的此处挺矛盾,请个体给答复,谢谢
本人正在做一小学教学楼电气设计,五层,单层建筑面积1430平米,建筑物长度83.45米,走廊长度54米,根据《火自报规范GB50116-98》,“设有空气调节系统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米.....”为二级保护对像,很明显我做的这个工程按此可不上火灾自动报警,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4.1第8条,此工程也可不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是GB50016-2006P89页9.1.3第七条,黑体字,“其他建筑中地上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通道”,要求上排烟,但通风专业经过计算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需要上机械排烟,这样电气专业就必须上火灾报警系统,在此本人觉的此处挺矛盾,请个体给答复,谢谢
2楼
帮你顶一下。
这个工程要我做的话,我觉得应该上区域报警控制系统可靠一些。
有个问题,防排烟属于空气调节系统吗?
期待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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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11.4.1第8条: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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