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 : J L X R - G 2 0 1 2 - 0 2 7 1 、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镇 赉 县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月 亮 泡 灌 区 节 水 配 套 改 造 项 目 已 由 吉 林 省 水 利 厅 以 吉 水 技 [ 2 0 1 2 ] 1 3 8 0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为 中 央 财 政 资 金 及 省 级 财 政 资 金 。 招 标 人 为 镇 赉 县 月 亮 泡 灌 区 节 水 配 套 改 造 项 目 办 公 室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吉 林 省 星 瑞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1 、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镇 赉 县 农 业 综 合 开 发 月 亮 泡 灌 区 节 水 配 套 改 造 项 目 已 由 吉 林 省 水 利 厅 以 吉 水 技 [ 2 0 1 2 ] 1 3 8 0 号 文 件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为 中 央 财 政 资 金 及 省 级 财 政 资 金 。 招 标 人 为 镇 赉 县 月 亮 泡 灌 区 节 水 配 套 改 造 项 目 办 公 室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吉 林 省 星 瑞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 、 工 程 概 况 与 招 标 内 容
月 亮 泡 灌 区 位 于 镇 赉 县 境 内 , 本 灌 区 工 程 等 别 为 Ⅳ 等 。
招 标 内 容 : 建 筑 工 程 、 金 属 结 构 设 备 及 安 装 工 程 、 临 时 工 程 等 。
计 划 工 期 : 2 0 1 3 年 3 月 1 日 至 2 0 1 3 年 1 0 月 3 1 日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
( 1 )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 2 ) 具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以 上 ( 含 叁 级 ) 资 质 的 企 业 法 人 单 位 ;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具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专 业 贰 级 以 上 ( 含 贰 级 ) 注 册 建 造 师 资 格 , 技 术 负 责 人 必 须 具 有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专 业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 3 ) 投 标 人 在 近 五 年 内 承 担 过 类 似 工 程 ;
( 4 )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及 商 业 信 誉 ;
( 5 ) 信 用 档 案 备 案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有 承 担 本 工 程 施 工 能 力 。
3 . 2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4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 . 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2 月 3 日 至 2 0 1 2 年 1 2 月 7 日 ( 法 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 假 日 除 外 ) , 每 天 上 午 8 : 3 0 分 至 下 午 1 6 : 0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4 . 2 招 标 文 件 成 本 费 为 1 0 0 0 元 ,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交 纳 给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5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5 .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 0 1 2 年 1 2 月 2 4 日 上 午 1 0 : 0 0 时 。
5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5 . 3 投 标 人 在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 未 足 额 交 纳 招 标 文 件 成 本 费 的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报 名 方 式 : 在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内 获 取 报 名 表 格 进 行 备 案 登 记 。
联 系 人 : 王 旭 东
手 机 : 1 3 6 1 1 0 8 5 5 4 0
联 系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邮 箱 : 4 1 4 7 9 6 8 2 8 @ q q . c o m ( 业 绩 资 质 发 到 此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