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
dqzhuanjia
dqzhuanjia Lv.6
2007年08月06日 10:23:31
只看楼主

复![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3 编辑 ]

复!

[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3 编辑 ]
免费打赏
互感器
2007年08月06日 11:22:36
2楼
网易论坛确实有发一遍帖当时看不到得情况,导致多次重复发帖。
如果楼主确属此种情况,则删除多余帖子时不应扣分。
但是在发现自己重复发帖后,应该自行声明为多余帖子或者请版主删除多余帖子。
请楼主将未删除得帖子链接发上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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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zhuanjia
2007年08月06日 12:10:39
4楼
者!

[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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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zhuanjia
2007年08月06日 12:13:12
5楼


[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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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awa
2007年08月06日 12:21:49
6楼


请把你另外一个帖子的连接也拿出来,自己把另外一个帖子删了是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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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zhuanjia
2007年08月06日 12:25:41
7楼


[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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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920120500
2007年08月06日 12:33:31
8楼
对于内容基本相同,发贴时间基本接近的,通常是网络原因。做删除即可。
对于非恶意重复,删除前不应做扣分,双重处罚。

希望各斑竹把握好尺度。也希望网友能理解斑竹的管理。
感谢楼主的监督,我们这些热心网友监督支持下,论坛才能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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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awa
2007年08月06日 12:35:09
9楼


分我扣了,不会还给你,你要为你的错误付出代价,我扣多,可以处理我,扣我分还是抄掉我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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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920120500
2007年08月06日 12:35:44
10楼


自己删除证明网友的认识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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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awa
2007年08月06日 12:38:27
11楼


你什么都没搞清楚,请弄清楚了再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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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zhuanjia
2007年08月06日 12:40:46
12楼
吗?

[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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