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 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3 编辑 ]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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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3 编辑 ]
13楼
随你怎么说,我不在乎,我对得起任何人,捣乱是你的长项,我不跟你纠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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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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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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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我扣分是多,但是没有违法任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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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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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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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我想斑竹不会这样想的,虽然在主持版块,但是按照阅历年龄来说,可能还是大家的弟弟妹妹呢。斑竹只是执行尺度大家各有不同,略有偏颇大家原谅为好,可以私下信息沟通。何必搞得脸红耳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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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个人建议,大家其实不在乎分这个事,而是行为上的不理解。我个人建议版主扣分要把握好尺度。
对于重复贴予以删掉,扣分可以少扣点。
发个短信讲明即可
版主是义务工,大家都是平等的。只是多尽一份责任。希望双方都能谅解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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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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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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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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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qzhuanjia 于 2012-11-9 11: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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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我想关键的时候就应该要有人站出来,表明下观点!首先声名我的观点对事不对人!
因有了网易这种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的版主一职,出现这样的事也实属正常!纵观网易,此样事一真没断,只是不常发生吧了,因而几十万网友的耳中还是能忍下这几声不和谐的玄音的!(可能称之噪音更确切些)
作为网民,当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时,我想就应该勇敢的站出来!这在我们现实生活也是一直在提倡,但一直很少看见的举动!并且楼主事先已进行过有效的沟通!因而我支持楼主的正义行为!
作为版主,不可以种种理由为借口而不按网易已既成的规定行事!如果确实感到不“杀”而不能有效的管理论坛时,我想如能先向网易的规定发出修改挑战可能更为合理些!此时切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有破釜沉舟谁怕谁的想法,此时就该想想当初申请宣言是怎说的了!每个都要以现实为主,这很好理解,凡人俗事多吗,当管理论坛确有难度就该申请挂靴了,等闲时再来继续申请为人民服务!
按规办事,这才能迎得网名的理解和尊重!
希望schawa版主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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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不要没事找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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