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说说~~有这方面的专家给俺也讲讲
hikele88
hikele88 Lv.2
2007年08月14日 13: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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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闹的风风火火,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是非不能颠倒——也谈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一评“ 锅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气体排放牵动人心 [ 作者:何光天 来源:创力网 点击数:128 更新时间:2007-7-13文章录入:hb93 ]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北京市民,我也不认识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的业主单位。但我是一个长期从事垃圾发电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刘晶记者的报道,也谈谈我对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的看法:


最近闹的风风火火,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是非不能颠倒——也谈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
一评“ 锅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气体排放牵动人心
[ 作者:何光天 来源:创力网 点击数:128 更新时间:2007-7-13文章录入:hb93 ]
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北京市民,我也不认识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的业主单位。但我是一个长期从事垃圾发电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刘晶记者的报道,也谈谈我对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的看法:
一、北京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是完全正确的。
根据刘晶记者的报道,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是海淀区为了解决原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而采取的改进措施,本来是无可非议的。关于填埋场的污染问题应该追寻一下当时建设填埋场的情况。填埋场周边环境是有污染的。所以《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就规定在填埋场周围500米内是不宜建永久居住设施的。这就充分说明了在填埋场500米内是不能居住的,是禁区。可是后来为什么让房地产商在禁区内建了那么多房屋,让哪么多人在那里居住呢?建这些房屋是海淀区的环卫部门和填埋场投资建设的吗?肯定不是。究竟是谁决定让房地产商在这个禁区内建房子出售呢?这个决策者就应该承担渎职责任。(我不知道李惠兰等人是在填埋场建成前住进去的,还是在填埋场建成后住进去的。如果是建成前住进去的,应该要求政府进行搬迁赔偿,像水库移民那样搬出禁区去。如果是填埋场建成后住进去的,那就是自己去找污染,怨得了谁呢?)
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还没有完全撑握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的处理技术,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只能采取填埋的方法。当时海淀区环卫部门为了解决全区人民免遭垃圾的污染,在此选点建设填埋场,也是无可厚非的。应该说是对全区绝大多数居民的健康采取了负责任的态度。
由于渎职者的罪恶,让一些不该在哪里居住的居民,住进了有污染的禁区。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怎么办呢?北京市发改委和海淀区的环卫部门本着对人民健康负责的态度,根据我国现在已撑握了成熟的垃圾发电技术,决定在填埋场就近建设一座垃圾发电厂,来彻底解决填埋场周边环境的污染问题。本来,这一措施应该得到附近居民的拥护和赞同。但是李惠兰等人却要求停止这个项目的建设,真是不可理解。我不禁要问,把这个垃圾发电项目停止了,海淀区每天上千吨的垃圾是不是还要由填埋场来处理?这就等于填埋场的污染要继续下去,周边的居民要继续接受污染。如果要避免周边的污染,那么,填埋场也只好停止消纳垃圾了。这样海淀区上千吨的垃圾连同李惠兰等人自己产生的垃圾又将如何处理?李惠兰等人能不能提出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法?否则,海淀区的其他大多数居民都将受到长期垃圾污染之害,填埋场周边的居民也一样不能幸免。
二、垃圾发电是处理垃圾最先进最环保的方法。
垃圾焚烧发电在发达国家已经是很普遍很成熟的垃圾处理技术了。日本东京的垃圾电厂就建在东京的闹市区。法国的城市生活用电有20%是来自垃圾发电厂。垃圾发电有如下的一些优点:
(1)、可以彻底解决垃圾的污染问题。尤其是我国清华、浙大、中科院等科研院所研究成功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在解决污染问题方面尤为突出。垃圾焚烧中烟气产生的二噁英,国家的污染控制指标为1纳克/立方米,欧盟标准为0.1纳克/立方米,而我国研制的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技术产生的二噁英为0.00482纳克/立方米。为欧盟标准的20分之一,国家标准的200分之一,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另外,垃圾的渗滤液还可以喷入炉内焚烧,实现了垃圾污水的零排放。(目前对垃圾发电产生了一个很大的误解,就是认为垃圾焚烧会产生大量的二噁英,其实完全不是哪么一回事。要知道在人们的生活环境中产生的二噁英是很普遍的,只要在低温燃烧的地方就会产生二噁英。用液化气、煤球作饭可以产生二噁英,大排挡上烧的羊肉串和其他烧烤食物都可以产生数量不少的二噁英,机动车辆产生的尾气中更有不少的二噁英,北京几百万辆机动车尾气中产生的二噁英比1000座垃圾电厂产生的二噁英不知道要大多少倍,我们能因此而停止机动车的使用吗?)
(2)、节约最宝贵的土地资源。以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例,使用30年可以处理垃圾1314万吨。最多只使用15万平方米的土地。但如果用填埋处理1314万吨垃圾,则需1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而对于寸土寸金的北京市来说,1000万平方米的土地意味着什么?
(3)、节约宝贵的煤炭资源,减排大量的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我国大中城市的垃圾年产量日前已超过1.4亿吨,每年还在以6~8%的速度增加。这些垃圾如用来发电可发700亿度电量,节约3000万吨标煤,减排4000万吨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对气候和环境改善都将产生很大的作用。也就充分证明了垃圾发电是最环保的项目。全国大力发展垃圾发电这个环保能源产业,完全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三、潘岳副局长的表态是轻率的,是不负责任的。
作为一般市民对垃圾发电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顾虑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的副总局长,对垃圾发电的性质和好处,应该是很清楚的。对于群众中产生的一些误解是应该主动去作说服解释工作。打消群众中的疑虑,从而迅速推动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步伐,使海淀区的垃圾消纳问题能尽快妥善解决。而令人不解的是潘副局长现在的作法,是跟在少数群众的后面当尾巴,对六里屯垃圾发电这个造福海淀区人民的环保能源项目横加指责,并动员媒体在全国大加宣传。这种作法会起到什么作用呢?实际上就是严重干扰和冲击全国大中城市积极采用垃圾发电技术迅速解决我国大中城市突出的垃圾污染问题!严重干扰和冲击党中央大力发展可生能源产业的战略部署。
潘岳副局长把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和厦门的重化工项目相提并论,也是完全错误的。要知道这是两个性质完全相反的项目。一个是百分百的环保能源项目,一个是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相提并论就是颠倒是非,就是混淆黑白,就是对广大群众进行误导。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的副局长能这样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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