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水、电、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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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3日 21: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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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水、电、设备安装招标公告2012-12-03 开标时间: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省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村搬迁安置居住小区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其小区供水和消防标段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工程编号:2012-95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水、电、设备安装招标公告
2012-12-0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省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村搬迁安置居住小区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建设,其小区供水和消防标段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
工程编号:2012-95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边灶搬迁安置居住小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监理
(二)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代建项目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工程估算造价:约 1.0亿元人民币
(五) 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为 14643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41000平方米;本工程最高层房屋建筑32层,地下室总面积7.56万平方米。
(六)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小区水、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供水和消防工程标段、变配电安装工程标段、建筑电气安装标段、智能化工程标段、有线电视工程标段、电梯安装工程标段所含全部安装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七)工期要求:
1 、整个项目的设备安装工期为各设备安装标段施工工期 (以各标段的中标工期为准) 叠加,预计全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2 、监理服 务贯穿整个项目的水、电、设备等安装工程各标段的施工准备、施工和保修阶段。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报名条件:
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惠州市外的必须在本公告发 布之日前在大亚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 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2 、 要求派驻现场监理班子必须健全、专业配套,所派人员7人或以上,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总监代表1人,其它监理人员5人:
(1)项目总监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含本工程在内,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报名时需提供惠州市监理工程师管理手册备查)。
(2)总监代表1人,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 给排水专业 高级技术职称,目前没有在监工程项目且本项目施监期间不得再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
(3)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必须获得国家或省培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并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机电安装专业职称和建筑电气专业职称各1人;
(4)监理员3人,必须获得国家或省培训的监理员上岗证或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工程类技术职称。
以上为人员配置的最低要求,除总监外其他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中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惠州市以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以上人员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前已在大亚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案。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12月3日 ~2012年12月9日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玖万元 人民币,由投标人在递交报名资料前从其注册地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五、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六、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
2 、营 业执照副本;
3 、资质证书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 、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惠州市监理工程师管理手册;
6 、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国家或省专业监理工程师上岗证和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须提供毕业证书证明其专业), 监理员须提供国家、省培训的监理员证资格或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
7 、现场踏勘登记表;
8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或银行电汇单复印件;
9 、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七、答疑时间、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
企业答疑时间:2012年12月3日9:00时至2012年12月18日16:30时。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发 布答疑:2012年12月3日9:00时至2012年12月20日16:30时。
填报投标总价时间:2012年12月26日9:00时至2012年12月26日16:30时止,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
报名资料及投标书递交时间和地点:2012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 16:30各投标人将上述第六条要求的报名资料、投标文件一齐递交,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 份 证、交易员进场证确认。
八、其他事项
1 、工程施工的关键线路工期因承包人原因比计划滞后3日以上(包括3日),监理人未及时预见、未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未及时监督承包人整改,未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对整个工程的按期完工不能起到监管作用,监理人必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由此出现关键工期滞后10天以上(含10天),监理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由此出现关键线路工期滞后15天以上(含15天)并确实表明监理人在工期控制上作用失效,委托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因监理人责任导致工程竣工拖延的,依据拖延的日数,监理人应每日按监理报酬总额的0.03%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监理人应当按时对承包人的申请计量事项予以审批,因监理人的原因造成关键工期延误3日,监理应当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延期5日以上的,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
2 、因监理人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需要返工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同时,扣减该部分的双倍监理报酬,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的实际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 、监理人未按承诺建立组织架构、派驻监理人员和投入设备,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限期整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日内,监理人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同时将要求监理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委托人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人损失。在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进场后3日内,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监理人员未能足额到位,或到位后又离开,造成该岗位空缺,或者指派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监理,或者未按承诺依时、足额投入有关设备,委托人一旦发现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设备限期到位;上述情况每发生1次,监理人应承担限期改正责任1次;如果监理人拒不配合,未在委托人提出限期改正的期限内进行整改的,监理人应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直至解除合同,监理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人损失。中标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中标人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时,必须向委托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3万元/次。
4 、中标单位必须以中标通知书中注明的监理人员参加本工程监理工作,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并令中标单位立即退场,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凭交易员进场证)、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凭身 份 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开标会。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杨林

电 话:010-68185698

传 真:010-81314390

手 机: 13522845349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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