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运煤专线K38综合性区场地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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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4日 23: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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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运煤专线K38综合性区场地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行业所属:交通运输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运煤专线K38综合性区场地回填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乌政办电传发【2012】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投资,招标人为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

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运煤专线K38综合性区场地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所属: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综合物流产业园运煤专线K38综合性区场地回填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

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乌政办电传发【2012】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

金来源为企业投资,招标人为察右前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进

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2.1项目概况:正在修建的市综合物流园区运煤专线公路,是缓解自治区中西部干线公路交通压力、发挥

乌兰察布市地缘交通区位优势,打造华北地区煤炭物流中心、拉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点公路

建设项目。为完善区专线有关功能,拟建五个区。
2.2 招标:本项目为K38综合性区场地回填工程招标。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3年 1 月1日,交工日期:2013年 2 月 28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过去

五年内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

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2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

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及

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

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号)、联系电话、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

公章。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不含图纸,弃土场运距按一公里考虑,取土场运距按五公里

考虑),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

,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获取报名表格进行备案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613 8358
邮 箱: zhaobovip2012@126.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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