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分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15g。 住建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对于我们目前的结构设计 是否应该两者都遵循还是以住建部为准?
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分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0.15g。
住建部《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重点设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对于我们目前的结构设计 是否应该两者都遵循还是以住建部为准?
22楼
地方要求不一样,本地不要求,外地的工程施工图做完了送审的时候审图的不通过,一句话就得重做,你能说我听住建部的,地震局管不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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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现在好像都要求地震部门要出一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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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现在是住建部要求还高呀,老兄,看清楚没有。。。。,中震局要求提高0.5,住建部是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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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不低于规范标准,按照当地的规则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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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楼
设计人员执行规范,地震局下的文件如果形成法律,我们要执行,否则我们有权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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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中震防发【2009】49号文件是2009年4月发布的,2009年07月01日由教育部等单位发布的“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舍勘察设计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等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
所以按规范要求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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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从地位上讲,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有权威的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纵向的整个国家权力的体系中,全国人大处于最高一级;在中央一级的国家权力体系中,全国人大处于核心地位。在中央一级,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国务院以及分别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要由全国人大产生,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住建部和地震局都是国务院下属单位,因此人大说了算,听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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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楼
今年十一月份出了一套某中学的教学楼,刚送到审图中心就被退回来了。
退回当天也收到了该文件(地震加速度从0.1改为0.15),最可气的是,上面写的承诺时限是:即办(2012年11月25日)。
我的妈,这么两张A4纸,就要我们重新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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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其实这个对设计来说,没有什么问题啊!我们一般给甲方发文,要求他们征询政府部门,尤其是抗震办,他们说咋办就咋办,我们不能违规!不管是哪个部分的规定,我们都要遵守,为了经济合理,甲方去协调这些事,我们按批文设计即可,再说政府各部分之间的扯皮,我们说不上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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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楼
朱炳寅老师已经在新版书籍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分析与解答中有明确说法,当前情况下按规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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