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抗浮和抗渗设计一、地下室抗浮设计:1、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也就是地勘报告中所提的抗浮设计水位。2、地下室抗浮稳定性验算应满足下式要求:W/F>1.05 (1)W--地下室自重及上部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F--地下水浮力;(根据荷载规范,永久荷载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取1.0,所以式中W取标准值;荷载规范也规定,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而目前,只有《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第5.2.2条和5.2.3条规定了抗浮稳定验算时水浮力的分项系数为1.05)。而广东省地基规范也是如此规定。
一、地下室抗浮设计:
1、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
地下室抗浮设计水位也就是地勘报告中所提的抗浮设计水位。
2、地下室抗浮稳定性验算应满足下式要求:
W/F>1.05 (1)
W--地下室自重及上部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
F--地下水浮力;
(根据荷载规范,永久荷载对结构有利时,分项系数取1.0,所以式中W取标准值;荷载规范也规定,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采用,而目前,只有《给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第5.2.2条和5.2.3条规定了抗浮稳定验算时水浮力的分项系数为1.05)。而广东省地基规范也是如此规定。
3、地下室抗浮措施:
当地下室自重及其地面以上作用的永久荷载标准值的总和不满足式(1)的要求,应采取抗浮措施。工程设计中主要利用的是结构的自重来抗浮,只有结构自重小于水浮力时,才采取一定的抗浮措施。具体的工程设计中,对于裙房部分,可考虑全部的自重及顶板上的覆土抗浮,对于塔楼部分,可考虑塔楼一定的层数自重来抗浮。对于抗浮的自重,在施工期间一定要采取足够的降水措施,只有自重施工完毕后才能取消降水措施,这一点在施工图中必须注明。如:地下室施工过程中,应采取足够降排水措施,以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及防止地下室上浮,待上部结构施工完地上五层及地下室顶板覆土后方可停止降水。对于具体工程,可将结构模型去掉一定的标准层(初估塔楼部分施工到第几层可完全抵抗水浮力,一般取施工到转换层),将梁上隔墙线荷载、活荷载去掉,多建一层底板模型,在底板上输入1.05倍水压的恒荷载,并将混凝土容重取为22(梁板柱的重叠对于正向设计是一种富余,但抗浮考虑这种富余是不安全的,梁板柱的重叠一般占总重量的5%~10%),最后读取柱底轴力,若为正,不需采取抗浮措施,若为负,需采取抗浮措施。
4、抗浮措施:
(1)、抗浮锚杆:
锚杆孔直径宜取3倍锚杆直径,但不得小于1倍锚杆直径加50mm,通常取150mm。
锚杆宜采用带肋钢筋。锚杆孔填充料可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和细石混凝土标号不能低于C30.灌浆前应将锚杆孔清理干净。锚杆承载力可通过《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第7.2.2条确定。柱底负的轴力除以单根锚杆的承载力就可以确定柱底锚杆的根数。
3.2增设抗拔桩
抗拔桩设计应注意,对于岩石地基,抗拔桩的计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钢筋混凝土轴心抗拔桩的正截面受拉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N
抗拔桩的裂缝应小于0.2mm。
抗拔桩桩基承载力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第5.4.5条确定,由于岩石地基侧阻力很大,嵌岩很短桩基抗拔承载力就很大,所以抗拔桩的承载力主要由桩身配筋和裂缝控制,抗拔桩的桩身配筋应由计算确定,当然也要满足最小配筋率。
二、地下室抗渗设计:
不管需不需要抗浮设计,只要设防水位高于地下室底板底,地下室底板就必须进行抗弯和抗裂计算。
在地下室底板抗渗设计中,当存在较大水位时,由于采用一般的梁板结构将导致主次梁较多且梁较大,开挖工作量大、防水处理复杂、施工周期长。现在经常采用的是无梁楼盖,不但缩短工期,总的经济性比普通的梁板结构好。在目前的设计中,主要利用PKPM软件SLABCAD模块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