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小的商业,一层分为几个独立的小商业网点和一个大点的商业网点,二层,三层都为整体的一个商业网点。今天拿到审图意见,意见如下: 依据 GB50016-2006 规范第 11.1.1 条规定,若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25L/S ,本工程负荷消防用电按三级符合供电即可,不需要双电源供电。跟水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大点的网点是双路进线,独立的小网点是用的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
依据
GB50016-2006
规范第
11.1.1
条规定,若本工程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大于
25L/S
,本工程负荷消防用电按三级符合供电即可,不需要双电源供电。
跟水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为20L/S。
大点的网点是双路进线,独立的小网点是用的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
这个应急照明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