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啊。工业建筑防腐规范GB50046-2008第4.8.2(3)条,“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宜符合。。。。的要求”,既然是强条,就应该执行,怎么会“宜”呢,想不通。
请教一下啊。
工业建筑防腐规范GB50046-2008第4.8.2(3)条,“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宜符合。。。。的要求”,既然是强条,就应该执行,怎么会“宜”呢,想不通。
2楼
其实所谓的“强条”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说法。难道不是强条就可以不执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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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宜就是专家们有争议的~没有统一的~
尽量满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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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无间道 发表于 2013-5-19 10:27 其实所谓的“强条”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的说法。难道不是强条就可以不执行了吗?强条违反了是要罚款的,不是强条违反要修改,但不要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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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认为相互矛盾的,是规范的一个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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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是一种建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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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呃。。邓公是这么说的。。应是法律问题 宜是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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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中国的大师谁说什么都无所谓,但是结构设计人在执行规范时能做到的都要做到,规范中只有“可”是供你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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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wqh19881217 发表于 2013-5-19 19:37 是一种建议么。。强条,会建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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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黑体字不应该出现宜,这件事情在旧的砌体规范里频频出现,这次的新砌体规范已经改正了很多。可以参考砌体规范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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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最好方式是没有强条,这是最好的一种监督方式。设计者根据自己判断去设计 ,出问题就直接找设计 ,规范就应当是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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