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antou1hao 于 2013-5-22 14:06 编辑 本人是我是监理单位的。现有一工程为一高层建筑,原设计四层为住宅,层高为2.8米.主体施工到三层时,建设单位提出四层要改为办公区,层高要改为3.9米,我方提出建筑总高度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划局已批准的规划文件,而建设单位说只要设计单位同意改就没问题.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设计单位可以随便更改设计吗?特别是这种违反规划的变更。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本帖最后由 mantou1hao 于 2013-5-22 14:06 编辑
本人是我是监理单位的。现有一工程为一高层建筑,原设计四层为住宅,层高为2.8米.主体施工到三层时,建设单位提出四层要改为办公区,层高要改为3.9米,我方提出建筑总高度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划局已批准的规划文件,而建设单位说只要设计单位同意改就没问题.出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请教各位设计单位可以随便更改设计吗?特别是这种违反规划的变更。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2楼
施工单位的责任就是按图施工,按合同进行施工;而设计图纸和使用功能的变更则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进行沟通;而规划方面则由建设单位去负责摆平,他们之所以让设计单位去改图纸就是因为他们已有能力去摆平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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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设计单位是不会也不愿意随便更改图纸的······
工程都做了一半了,还怎么改啊,模型和图纸都得重新调整和出图······
最关键的是基础还能不能够满足要求等等······
甲方就是瞎折腾···不知道甲方有不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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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设计单位对这样的设计修改是不能随意进行的。这样的修改违反了总体规划的要求,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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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按程序施工,按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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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现在业主什么都不怎么没懂,经常瞎乱折腾,我觉得工程上有时候出问题,都是由于甲方的无理要求导致的。
主体工程都快结束了,现在更改使用用途,但是对于设计这种变更意味着以前所计算的都是浪费。
结构上变动层高、地质情况、抗震设防烈度、风荷载、建筑使用性要求等等,对结构的内力计算配筋,各种计算指标都有影响。
最重要的是基础下的地基承载力可能不一定满足要求。
对于现在建筑业这种情况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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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tiantian1638 发表于 2013-5-22 14:08 施工单位的责任就是按图施工,按合同进行施工;而设计图纸和使用功能的变更则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互相进行 …对罗,各司其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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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设计单位不会随便修改图纸的,一般是甲方要求的,这样改起来有点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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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现有一工程为一高层建筑,原设计四层为住宅,层高为2.8米??
高层?这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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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必须不能啊,这样更改层高就改变了原建筑规划,基础承受的住与否还说不准,设计单位也不会随便更改的,除非建设单位有大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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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改了估计要重新报建那些,要是甲方能搞定就能改,只是结构上会牵扯到计算后看能满足不,要是不能满足,改动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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