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看了一些不同书的关于倒虹管的说明,现在有以下几个矛盾求高人解答下。1.有的书本上说倒虹管穿越河道是敷设管线不宜少于两条,但是有的却说凹字型的一般为一条。2.有的书上说倒虹管的水平管管顶距规划河底不小于0.5m,,有的却说不小于1.0m。求高人指点下啊!!!!!!
本人看了一些不同书的关于倒虹管的说明,现在有以下几个矛盾求高人解答下。
1.有的书本上说倒虹管穿越河道是敷设管线不宜少于两条,但是有的却说凹字型的一般为一条。
2.有的书上说倒虹管的水平管管顶距规划河底不小于0.5m,,有的却说不小于1.0m。
求高人指点下啊!!!!!!
2楼
这个很难说是矛盾。
1、不宜少于两条,可以保证运行的可靠性,当其中一条出现问题时,另一条仍可使用。一般多用于排水管。而给水管因为是压力管,一般多采用一条。
2、管顶距规划河底的深度不能很明确地说是某个数字,这与河道的实际情况有关。在通航河道上,1.0m是远远不够的话;在容易出现冲刷的河道上,埋深也是有较高要求的。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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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一、给水倒虹管设计可参见《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
第7.3.8条规定: 管道穿过河道时,可采用管桥或河底穿越等方式。
穿越河底的管道应避开锚地,管内流速应大于不淤流速。管道应有检修和防止冲刷破坏的保护设施。管道的埋设深度还应在其相应防洪标准(根据管道等级确定)的洪水冲刷深度以下,且至少应大于1m 。
管道埋设在通航河道时,应符合航运管理部门的技术规定,并应在河两岸设立标志,管道埋设深度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2m以下。
第7.3.8条条文说明: 关于给水管道穿越河道时的原则规定。
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 GB 50201 中规定了不同等级管道的不同防洪标准,并规定“从洪水期冲刷较剧烈的水域 ( 江河、湖泊 ) 底部穿过的输水、输油、输气等管道工程,其埋深应在相应的防洪标准洪水的冲刷深度以下”。
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 中规定“在一~五级航道下面敷设,应在航道底设计高程 2m 以下;在其他河道下面敷设,应在河底设计高程 1m 以下;当在灌溉渠道下面敷设,应在渠底设计高程 0.5m 以下”。因此本条文修订了原规范中管道穿越河道时,管道埋设深度的规定。
二、排水倒虹管设计可参见《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1年版)》(GB 50014-2006)
第4.11.1条规定: 通过河道的倒虹管,不宜少于两条;通过谷地、旱沟或小河的倒虹管可采用一条。通过障碍物的倒虹管,尚应符合与该障碍物相交的有关规定。
第4.11.1条条文说明: 规定倒虹管设置的条数。
倒虹管宜设置两条以上,以便一条发生故障时,另一条可继续使用。平时也能逐条清通。通过谷地、旱沟或小河时,因维修难度不大,可以采用一条。
通过铁路、航运河道、公路等障碍物时,应符合与该障碍物相交的有关规定。
第4.11.2条规定: 倒虹管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最小管径宜为200mm。
2 管内设计流速应大于0.9m/s,并应大于进水管内的流速,当管内设计流速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增加定期冲洗措施,冲洗时流速不应小于1.2m/s。
3 倒虹管的管顶距规划河底距离一般不宜小于1.0m,通过航运河道时,其位置和管顶距规划河底距离应与当地航运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并设置标志,遇冲刷河床应考虑防冲措施。
4 倒虹管宜设置事故排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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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楼主看得是《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吧,上面有些只能作为参考,还是以规范为准,手册上是有提到凹型倒虹吸管一般设一条工作管道,不过也提及了原因,
因为易于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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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在水一方oo 发表于 2013-8-19 19:47 楼主看得是《给水排水设计手册》吧,上面有些只能作为参考,还是以规范为准,手册上是有提到凹型倒虹吸管一 …很好 所有的矛盾应以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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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过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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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凹字型的一般是用在小河道(排洪沟)上,一般不会有太大事故问题了,当然有时一根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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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学习啦,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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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做两条吧,一条堵了另一条可以继续使用。可以通过井室设计闸门来转换使用管道,倒虹管现在的设计很成熟了,手册上那种太简单,早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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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以规范为准,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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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一介书生第二 发表于 2013-8-16 19:58 这个很难说是矛盾。1、不宜少于两条,可以保证运行的可靠性,当其中一条出现问题时,另一条仍可使用。一般 …那请问,有压重力流的给水管,只设置一条倒虹管,一定要设置事故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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