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2)型土石坝水库,我的坝高才6.25m,但是渗流计算时溢出点超过原有损坏的排水棱体。根据省人大议案,坝高15m以下一般不考虑排水棱体,应考虑贴坡排水(注:这个议案有”除险加固“字眼,里面的内容是否可参考?)求解答,规范何处有说坝高多高时一定不考虑干砌石排水棱体。
小(2)型土石坝水库,我的坝高才6.25m,但是渗流计算时溢出点超过原有损坏的排水棱体。根据省人大议案,坝高15m以下一般不考虑排水棱体,应考虑贴坡排水(注:这个议案有”除险加固“字眼,里面的内容是否可参考?)求解答,规范何处有说坝高多高时一定不考虑干砌石排水棱体。
2楼
我很纳闷,这个问题是省人大管的吗?那国家出规范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要人大一通过,就什么事都解决了。
此外,坝体排水措施的选择是根据大坝实际渗流情况及边界条件所确定的,而与大坝高度并无必然联系。当渗流出逸点较高时,采用贴坡排水是没有效果的,也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
回复
3楼
没有这种要求,估计是某些专家的喜好而已。不过有时候坝太小,而排水棱体在坝脚开挖的时候会把大部分坝都挖除了,划不来吧
回复
4楼
一介书生第二 发表于 2013-8-23 20:36 我很纳闷,这个问题是省人大管的吗?那国家出规范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要人大一通过,就什么事都解决了。此 …而且还是除险加固的,现在都不能用除险加固的规范了。我加上去给公司审核,就说我坝高不够,不符合做排水棱体。我也服了
回复
5楼
zqywenbo 发表于 2013-8-25 22:06 没有这种要求,估计是某些专家的喜好而已。不过有时候坝太小,而排水棱体在坝脚开挖的时候会把大部分坝都挖 …我这个工程排水棱体占据主坝很小的部分。我算过了,如果换成贴坡排水方案,再加上征地,其实和浆砌石排水棱体方案差不多的造价。而且排水棱体可以有效降低浸润线
回复
6楼
一介书生第二 发表于 2013-8-23 20:36 我很纳闷,这个问题是省人大管的吗?那国家出规范还有什么意义呢?只要人大一通过,就什么事都解决了。此 …这个人大议案指的是部分省份对小型水库用省资金进行补助,项目笼子经人大讨论批准。所以项目申报的时候要带人大议案的名头。可以简单理解为省补助资金项目。
回复
7楼
闲逛的猪 发表于 2013-8-29 14:26 这个人大议案指的是部分省份对小型水库用省资金进行补助,项目笼子经人大讨论批准。所以项目申报的时候 …谢谢提醒。我只是觉得对排水设施都这么规定,实在有些不好理解。
回复
8楼
这个规定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并不是完全强制性的。之所以要出台这样的规定,应该是考虑了小型水库的实际情况。小型水库工程量少资金不多,相对应设计深度要求也不是很高,设计人员素质、工作深度都有一定的缺陷,因此人大议案项目的设计文本作了极大的简化,也因此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目的是标准化设计提高设计成果合理性的要求。
一般情况下来说,规定15米以下坝高便是基于这种坝高下加建棱体,对浸润线降低的绝对高度有限,且加建棱体可能需挖除原坝脚,未必有利;小型水库过份研究方案对比的必要性也不是太强,因此未必有必要去深入研究设置棱体的必要性。所以有15以下坝高采用贴坡反滤的建议。当然如果你经过充分论证,且论证的精度足够,15米以下设置棱体当然也是可以的。
回复
9楼
呵呵,原来如此。不过我们浙江好像并没有这个规定。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设计中,用加建棱体的也不少,有些渗流计算完全满足要求的,也加个棱体,可能是钱多得没处花吧。对这个问题我是有不同看法的,但现在的领导要确保安全第一,设计者有时也奈何不了。:Q
回复
10楼
出现你现在的情况,也有可能是因为下面棱体堵塞,排水不畅所引起。
因为考虑到你坝高较低,所以建棱体未必合理,再加上拆除原棱体再新建棱体可以破坏大坝原有结构稳定,造成施工和经济方面的难度。
你可以根据你大坝的实际情况,大坝不高,从设置上游土工膜、截渗墙等防渗方面入手,以降低浸润线。
当然如果现大坝棱体破损严重,对大坝安全够成影响,也要针对性的进行除险加固。
回复
11楼
还想再说几句。
对技术问题,有国家规范的规定,省人大议案也好,某位领导也好,实际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但实际情况就是如此,这也是设计者有时较为纠结的地方。
就楼主描述的情况看,既然原来就有排水棱体,且占据主坝很小的部分,那么进行修复补强也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为什么非得围在一个圈子里面?建排水棱体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工程来确定,并不因坝高小于15米就予以否定。水利工程都有其特殊性,搞成千篇一律并不符合科学精神,也不一定就能保证设计成果的合理性。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