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 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9~10m,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 12m,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 4m,供消防车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 3%。 2.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俩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m,消防车道上空 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小区内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
一、消防
1.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
4m。转弯半径不应小于
9~10m,重型消防车不应小于
12m,穿过建筑物门洞时其净高不应小于
4m,供消防车操作的场地坡度不宜大于
3%。
2.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有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消防车道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俩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3.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
5m,消防车道上空
4m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4.小区内尽端式道路不宜大于
120m,应设置不小于
12m*12m消防回车场。
(考虑到车行方便,及景观效果一般尽端路超过
35m,设回车场
)。回车场模式见下图(
m)。
5.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多层建筑群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高层建筑回车场面积不宜小于
15m*15m,供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
18m*18m。
“
L”形
“T
”形
“O
”形
注:图中下限值适用于小汽车(车长
5m,最小转弯半径
6m);上限值适用于大汽车(车长
8~9m,最小转弯半径
10m)
二、车道
1.
道路纵坡
1.1居住区道路纵坡控制坡度(
%)
道路类型
|
最小纵坡
|
最大纵坡
|
多雪严寒地区最大纵坡
|
机动车道
|
≥
0.2
|
≤
8.0
L≤
200m
|
≤
5.0
L≤
600m
|
非机动车道
|
≥
0.2
|
≤
3.0
L≤
50m
|
≤
2.0
L≤
100m
|
步行道
|
≥
0.2
|
≤
8.0
|
≤
4.0
|
注:
1.摘自《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规范》(
GB 50180—
93)(
2002年版)
2.L为坡长。
1.2在地形坡度较大的个别困难地段,道路纵坡极限值不宜大于
11%,其坡长不大于
80m,路面应由防滑措施。
2.
道路纵坡
机动车、非机动车道路横向坡为
1.5%~2.5%。
人行道横坡为
1.0%~2.0%
3.
道路宽度
3.1居住区级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
20m。
3.2 小区级道路:路面宽
6.0~
9.0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10m;
3.3 组团路:路面宽
3m-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10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
8m;
3.4 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
2.5m;
3.5 双车道:
W=
6.0~
9.0m(场地主干道双车道宽度,小型车双车道最小宽
6米,大型车双车道最小宽
7米)
单车道:
W=
3.5~4m;(车道兼具回车通道作用,应按照停车场标准设计车道宽度)
4.
转弯半径
机动车最小转弯半径:(道路内路牙最小半径)
6.0m:车长不超过
5米的三轮车、小型车。
9.0m:车长
6
-9米的一般二轴载重汽车、中型车。
12.0m:车长
10米以上的的铰接车、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大型车。
基地出入口转弯半径应适量加大。
5.
道路与建筑物间距
道路边缘至建、构筑物的最小距离(
m)表
道路级别
与建筑物关系
|
居住区道路
|
小区路
|
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
||
建筑物面向道路
|
无出入口
|
高层
|
5.0
|
3.0
|
2.0
|
多层
|
3.0
|
3.0
|
2.0
|
||
有出入口
|
—
|
5.0
|
2.5
|
||
建筑物山墙面向道路
|
高层
|
4.0
|
2.0
|
1.5
|
|
多层
|
2.0
|
2.0
|
1.5
|
||
围墙面向道路
|
1.5
|
1.5
|
1.5
|
注:
1.摘自《城市居住区规范设计规范》(
GB 50180—
93)(
2002年版)
2.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边缘之路面边线;当小区设有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便道边缘。
3.建、构筑物无组织排水,则为散水边缘至道路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