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大家一个比较难懂的问题,我会尽可能的表述清楚,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
SATWAT的参数输入中,对于总信息的第一项:“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我在几本不同的书中,找到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搞的我比较糊涂。
第一本书:《PKPM2010-SATWE-S3 用户手册》
第14页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
需要强调的是:改变此参数时,地震作用和风荷载的方向将同时改变,建议仅需改变风荷载作用方向时才采用该参数。此时如果结构主轴方向与新的坐标系方向不一致,宜将结构主轴方向角度作为“斜交抗侧力附加地震方向”填入,以考虑沿结构主轴方向的地震作用。
如不改变风荷载方向,只需考虑其它角度的地震作用时,则无需改变“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只增加附加地震作用方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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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这个参数仅在需要改变风荷载作用方向时才输入一个不为0的数。(默认角度为0)
问题:什么时候需要改变这个风荷载作用的方向?根据哪个参数来确定是否需要改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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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本相对权威性差一些的书里完全是另外一种说法:
第二本书:《PKPM结构软件-从入门到精通》
第62页 3.1.1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度)
“该参数为地震力作用方向或风荷载作用方向与结构整体坐标的夹角,逆时针方向为正。”
又有“抗规5.1.1中所讲的主轴是指地震沿该轴方向作用时,结构只发生沿该轴方向的侧移而不发生扭转位移的轴线。当结构不规则时,地震作用的主轴方向就不一定是0度和90度。如最大地震力方向与主轴夹角较大时,可以输入该角度考虑最不利作用方向的影响。”
操作要点:设计人员先取初始值0度,然后计算,计算完成后在“周期 振型 地震力 WZQ.OUT”中的“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输出结构最不利方向角,如果这个角度与主轴夹角大于正负15度。应将该角度输入重新计算,以考虑最不利地震作用方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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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当”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按0度输入后,先计算一次,然后看WZQ.OUT的计算结果。
如果“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输出的角度大于正负15度,则返回SATWE第一项“总信息”,把“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按第一次计算的角度重新输入,然后再次计算,得出的结果才可以应用。
问题:SATWE用户手册中明确指出该参数仅在改变风荷载作用方向时输入。而《PKPM结构软件-从入门到精通》中却说该在改变地震作用方向时输入,到底哪个对?为什么对?希望知道答案的同志们能给出一个较为详细的答案(或者之前某人发表过类似的见解,麻烦知道的朋友告诉我一下,我去查一查)
谢谢朋友们了!
全部回复(36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YJK/SATWE可以自动计算出这个最不利方向角,并在文件中输出。如该角度大于± 15度,用户可以把这个角度值回填到:“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参数项中,重新进行计算,以体现最不利地震作用的影响。
“水平力与整体坐标轴夹角”与“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共同点是都可以作为附加地震角度来输入。区别:前者,也就是水平力与整体坐标轴夹角,逆时针为正,顺时针为负,既可以改变风荷载作用方向,也可以改变地震作用方向,因为它指的是水平力。后者指的是地震力。如果只需改变地震力作用方向,但不改变风荷载作用方向,可直接修改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参数。有时最大地震力方向,未必是最大风荷载方向,如果直接修改这个参数,则导致风荷载最大作用方向也发生变化。所以一般的做法是不修改该参数,直接修改地震信息里的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参数。总结一下,就是水平力与整体坐标夹角一般不会动,只修改斜交抗侧力构件角度参数。在两种情况下需要修改。一是当结构本身有斜交构件时;二是wzq.out文件中的最大地震力作用方向与X、Y轴交角大于15度时。注意程序给出的是角度值,自己判读它与两个轴的夹角是否大于 15度,若大于则需要填,不大于则不需填。如80度时,就不需要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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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楼主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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