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中: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我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就是将每年供暖期内日平均温度进行升序排列,去掉里面最低的5天的温度,把剩余的每天温度取平均数,就得到了每年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然后把求的的30年的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相加在除以30,就得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第二种理解是30年内共有30X3=150的最低温度不用保证,那就是在30年的供暖周期内,扣除150天的极端低温,其余的供暖天数内的平均温度,就是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规范中: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我这样理解不知道对不对,供暖室外计算温度就是将每年供暖期内日平均温度进行升序排列,去掉里面最低的5天的温度,把剩余的每天温度取平均数,就得到了每年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然后把求的的30年的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相加在除以30,就得到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第二种理解是30年内共有30X3=150的最低温度不用保证,那就是在30年的供暖周期内,扣除150天的极端低温,其余的供暖天数内的平均温度,就是供暖室外计算温度。
请大家指教下是不是这样理解?
2楼
本帖最后由 zhuowen408 于 2013-11-5 14:45 编辑
在供暖热负荷计算中,如何确定室外计算温度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单纯从技木观点来看,供暖系统的最大出力,恰好等于当地出现最冷天气时所需要的冷负荷,是最理想的,但这往往同供暖系统的经济性相违背。研究一下气象资料就可以看出,最冷的天气并不是每年都会出现。如果供暖设备是根据历年最不利条件选择的,即把室外计算温度定得过低,那么,在供暖运行期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会显得设备能力富裕过多,造成浪费;反之,如果把室外计算温度定得过高,则在较长的时间里不能保持必要的室内温度,达不到供暖的目的和要求。因此,正确地确定和合理地采用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是一个技术与经济统一的问题。在编制规范的过程中,为了比较合理地确定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的统计方法,曾对全国主要城市的气象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广泛地征求了意见,并以国内外有关资料为借鉴,结合我国国情和气候特点以及建筑物的热工情况等。制定了以日平均温度为统计基础,按照历年室外实际出现的较低的日平均温度低于室外计算温度的时间,平均每年不超过5天的原则,确定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的方法。实践证明,只要供热情况有保障,即采取连续供暖或间歇时间不长的运行制度,对于一般建筑物来说,就不会因采用这样的室外计算温度而影响采暖效果。即使在20~30年一遇的最冷年内不保证天数多一些(10天左右),与之相对应的室内温度,大部分时间仍可维持在12℃以上,高于人体卫生所限定的最低环境温度。原规范执行10多年中,关于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的规定,已经为全国广大设计人员所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还据此制定了各自的标准、规程、规定和技术措施等或将其编人了有关设计手册中。因此,本规范对此未做修订。
“注”中所谓“不保证”,系针对室外温度状况而言的,所谓“历年平均不保证”,系针对累年不保证总天数(或小时数)的历年平均值面言的,以免造成概念上的混淆和因理解上的不同而导致统计方法的错误。
在此必须强调指出。规范所规定的供暖室外计算温度,适用于连续供暖或间歇时间较短的供暖系统的热负荷计算。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室内温度要求,如果间歇时间太长,室内达不到要求的时间自然就会增多。要想保持必要的室内温度,根本的途径是建立合理的运行制度,充分发挥供暖设备的技能。间歇时间的长短应随室外气温的变化而增减。在最不利的气候条件下,即在室外气温低于或等于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时,供暖系统必须按设计工况连续运行。如果因燃料不足等原因必须间歇供暖时,那只好暂时降低使用标准,非属设计者所能解决的问题。不要为了迁就目前供热制度的某些不合理现象,而盲目降低室外计算温度或增加某些变相的附加,以免助长不合理的运行制度“合法化”,造成设备和投资的浪费
还差得远呢:就是30年的采暖期日平均温度按升序排列后,去除前150个数据,取第151个数据作为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是这个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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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上分析得很精彩,以前真没有仔细研究过这些东西,今天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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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zhuowen408 发表于 2013-11-4 21:47 在供暖热负荷计算中,如何确定室外计算温度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单纯从技木观点来看,供暖系统的最大出力, …解释很精彩,请问这是在哪里的规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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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学习了:lol:lol:lol: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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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P:P:P来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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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学习了,以前就知道按照规范来,但从来不知道规范为什么这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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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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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过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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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讲的很好,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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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按照历年室外实际出现的较低的日平均温度低于室外计算温度的时间,平均每年不超过5天的原则,确定供暖室外计算温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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