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8的理解
unbreakablebrian
2013年12月10日 12:08:15
只看楼主

各位同行好: 2006版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8中第五条写到“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的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且不得有接口”结合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我理解规范中家用燃具指的是燃气灶而不包括燃气热水器,也就是说家用燃气表后管到燃气热水器的连接管道长度可以大于2米。 理解不当之处,请各位赐教,多谢

各位同行好:

2006版的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2.8中第五条写到“软管与家用燃具连接的时,其长度不应超过2米,且不得有接口”
结合住宅工程实际情况,我理解规范中家用燃具指的是燃气灶而不包括燃气热水器,也就是说家用燃气表后管到燃气热水器的连接管道长度可以大于2米。
理解不当之处,请各位赐教,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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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zhenggang
2013年12月10日 13:13:12
2楼
如果引管超过2米,需用硬管连接至热水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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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ima
2013年12月16日 20:57:12
3楼
注意是软管不得超过2米,超过了怎么办?用硬管接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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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jian2156
2014年01月13日 18:42:28
4楼
燃具包括灶具,也包括热水器等其他燃气具。
总之长度不超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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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xjian2156
2014年01月13日 18:44:11
5楼
长度不是指的表具到燃具,而是硬管到燃具,一般是从灶前阀门到燃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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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飞鸟
2014年05月08日 17:53:37
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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