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复审通过人选名单公示 时间:2013-12-17 13:54:47 | 作者: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 文章来源:自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要求,经各地初审推荐,全国共585人申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经资格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复审,确定150人为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人选(见附件),其余人员未通过审核。为确保考核认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现在公安部消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12月17日至30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复审通过人选名单公示 |
时间:2013-12-17 13:54:47 | 作者: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 文章来源:自录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要求,经各地初审推荐,全国共585人申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经资格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复审,确定150人为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人选(见附件),其余人员未通过审核。为确保考核认定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现在公安部消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12月17日至30日。 凡对公示人员有疑义者,应在本公示期内向归口推荐的省级公安消防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并由上述单位在2014年1月5日前整理汇总报送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向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考核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来信请寄公安部消防局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