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所示,当仅有斜缀条时,格构式柱的分肢平面内计算长度在施书上不同位置处的规定相矛盾,请问这种情况计算长度应该是2c还是书上说的(根号2*c) 呢?
如图所示,当仅有斜缀条时,格构式柱的分肢平面内计算长度在施书上不同位置处的规定相矛盾,请问这种情况计算长度应该是2c还是书上说的(根号2*c) 呢?
2楼
应该是根号2乘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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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开根号后再乘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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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本帖最后由 enid66 于 2014-5-19 22:20 编辑
哪本施书,多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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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2_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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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搞不清楚,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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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应该是根号2乘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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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应该是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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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本帖最后由 zjzkz 于 2017-9-1 14:42 编辑
8楼正解!按钢结构5.2.6条,分肢按桁架弦杆,查表5.3.1,桁架平面内(分肢平面外)为2c,桁架平面外(分肢平面内)为柱侧向支撑点间距。
计算换算长细比,求分肢对最小刚度轴1-1轴的长细比时,缀板焊接时,计算长度为缀板净距,螺栓时为相邻缀板外侧螺栓孔距离,但这应该不能作为计算分肢稳定性时的计算长度吧!如果是(因为是最小刚度)那么惯性矩和回转半径都应该是对应分肢1-1轴的。
1.414c应该是按轴心受压计算缀件时的计算长度。
那么分肢实际意义上的计算长度应该是分肢平面内(桁架平面外)的,仔细看5.2.6条及其条文
Mx被分配成了轴力,My实际工程中时大多是作用于一个分支的强轴平面内的,那么分肢的计算长度就应该取侧向支撑点间的距离了,这个2c是应该计算被分配成轴力的Mx的计算长度。
现在的书真是... ...(省略10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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