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t103b 于 2014-9-18 23:47 编辑 小弟刚做设计不久,总工也总不在。今天去供电局审图 预审的人给我说了一个问题:说我低基配电室以及派接室位置设置的有问题 电缆夹层不能直接向下出线引入派接室。这样动热稳定校验不过去。布置如下图所示:基本就是正下方 出线电缆距离不超过20米。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有什么规范里面要求不能这样么?动热稳定校验 跟出线电缆的距离有什么关系?
本帖最后由 zt103b 于 2014-9-18 23:47 编辑
小弟刚做设计不久,总工也总不在。今天去供电局审图 预审的人给我说了一个问题:说我低基配电室以及派接室位置设置的有问题 电缆夹层不能直接向下出线引入派接室。这样动热稳定校验不过去。
布置如下图所示:基本就是正下方 出线电缆距离不超过20米。
请问这到底是为什么?有什么规范里面要求不能这样么?动热稳定校验 跟出线电缆的距离有什么关系?
万望大家能不吝赐教!小弟在此拜谢
12楼
去“沟通沟通吧”,回来单位报
回复
13楼
freakly 发表于 2014-9-19 15:26 去“沟通沟通吧”,回来单位报没错啊,这种部门权利在握啊,不沟通沟通不行啊;P
回复
14楼
什么动热稳定,呵呵,胡扯
回复
15楼
感谢楼主分享
回复
16楼
看来楼主打算用240的低压电缆作“低基室”和“派接室”之间的低压母线联络线吧?也许供电局会要求你改用母线槽,穿楼板,走铜排。
回复
17楼
领教了,派接柜这样的词都有
回复
18楼
北京供电局规定北京地区的10kV用户必须设置电缆分界室作为工程的电源总进线室。电缆分界室的位置应接近电源进线方向,并靠近建筑物的外墙。其面积一般为6m×3.5m即20mm2左右,净高应不小于2.7m,下设净高不小于1.8m的电缆夹层,并设600mm×600mm的人孔和爬梯。电缆分界室在无地下室的建筑物中一般设在一层;而在有地下室的建筑物中,则不论地下有几层,电缆分界室均要求设在地下一层。根据北京市供电局的规定,电缆分界室归北京市供电局管理,故电缆分界室的门应向外开向公共走道。
回复
19楼
与电共舞 发表于 2014-9-19 16:33 北京供电局规定北京地区的10kV用户必须设置电缆分界室作为工程的电源总进线室。电缆分界室的位置应接近电源 …还是“与电共舞”“舞”的明白呀!
回复
20楼
本帖最后由 wxdchgs 于 2014-9-20 09:04 编辑
还是“与电共舞”“舞”的明白呀!
回复
21楼
不错不错!学习了!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