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压配电电缆最小截面的问题: 根据以下规范条文,假如有一380V的2.2kW的室外电机需要配电,不考虑线路的长度问题,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形式,电缆采用YJV的,那么电缆型号应该用4x1.5的电缆?还是4x4的?还是4x10的?还是4x2.5的?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3.2.7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线路,中性导体的截面应与相导体的截面相同: 1、单相两线制线路;
根据以下规范条文,假如有一380V的2.2kW的室外电机需要配电,不考虑线路的长度问题,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形式,电缆采用YJV的,那么电缆型号应该用4x1.5的电缆?还是4x4的?还是4x10的?还是4x2.5的?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3.2.7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线路,中性导体的截面应与相导体的截面相同:
1、单相两线制线路;
2、铜相导体截面小与等于16平方毫米或铝相导体截面小于等于25平方毫米的三相四线制线路。”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3.2.10条:
“在配电线路中固定敷设的铜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铝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截面积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3.2.14条第3款:
”电缆外的保护导体或不与相导体共处于同一外护物的保护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下列固定:
1)有机械损伤防护时,铜导体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2)无机械损伤防护是,铜导体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第3.2.14条第5款:
”永久性连接的用电设备的保护导体预期电流超过10mA时,保护导体的截面积应按下列条件之一确定:
1)铜导体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或铝导体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
2)当保护导体小于本款第1项规定时,应为用电设备敷设第二根保护导体,其截面积不应小于第一根保护导体的截面积。第二根保护导体应一致敷设到截面积大于等于10平方毫米的铜保护导体或16平方毫米的率保护导体处,并应为用电设备的第二根保护导图设置单独的接线端子;
3)当铜保护导体与铜相导体在一根多芯电缆中时,电缆中所有的铜导体截面积的总和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
4)当保护导体安装在金属导管内并于金属导管并接时,应采用截面积大于等于2.5平方毫米的铜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