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1-21 17:16 编辑 如标题所示,新消规3.5.2小注3:“当一栋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有某栋多层建筑,共三层,首层为商店、二层为办公、三层为旅馆,每层体积均为4500m3。 若按注解3,每层按使用功能不同可以分别计算,则都不用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整栋建筑体量大,不设消火栓系统又欠妥当。故请教下各位水友,此种类型建筑应该如何具体考虑?
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1-21 17:16 编辑
如标题所示,新消规3.5.2小注3:“当一栋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
那么问题来了。现在有某栋多层建筑,共三层,首层为商店、二层为办公、三层为旅馆,每层体积均为4500m3。
若按注解3,每层按使用功能不同可以分别计算,则都不用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整栋建筑体量大,不设消火栓系统又欠妥当。故请教下各位水友,此种类型建筑应该如何具体考虑?:handshake
34楼
xiaoxiao 发表于 2014-11-21 12:42 讲座中有讲这个问题:是按照三种功能分别计算该楼座(即:假如这个楼整体是商店、或者办公或者其他)的消防 …请问:“讲座”可以作为设计依据吗?甲方提出异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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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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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楼
晴天° 发表于 2014-11-21 16:23 谢谢太阳前辈。请教楼主,假设你例子中的多层建筑负一层还设有地下车库,是按建筑总体积(地上体积+地下车库体积之和)查对应的各个功能的流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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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楼
为仔细研读规范的各位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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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歧义在于规范文字表达不清:理解1,按每一个使用功能的体积,和高度去套对应规范查水量。
理解2,计算本建筑总体积,然后按不同使用功能,去查对应水量。
显然应按理解2,单规范字面理解应是1. 所以歧义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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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分享一下我的体会,我是做工业项目的,所以只要是工业厂房类,基本不存在不设置消火栓的状况,综合了仓库、厂房、办公等功能一体的的工业建筑,都是分别不同功能区的面积、体积来确定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审图、报消防没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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