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9.2.1.2条规定: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应设消防排水措施;第9.2.2.3条规定: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地下室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也就是说,地下车库(有喷淋或消火栓)的潜水泵要兼做消防排水用,那么这些潜水泵是否应划为消防负荷呢,请投票并给出您的理由!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第9.2.1.2条规定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应设消防排水措施;第9.2.2.3条规定: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地下室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也就是说,地下车库(有喷淋或消火栓)的潜水泵要兼做消防排水用,那么这些潜水泵是否应划为消防负荷呢,
请投票并给出您的理由!
142楼
讨论了这么多,关键还是救火时集水泵电源切不切。不切的话,地下室集水泵比较分散而且数量还是蛮多的,对救援的人员是个潜在危险。切了等同于不是消防负荷了。现在编规范的都是拍脑袋的,有没有从实际出发好好研究过次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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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楼
wusukai 发表于 2014-12-3 11:33 个人认为必须作为消防负荷,要考虑到非正常供电时的突发事件,如下雨天正好赶上停电,雨水倒灌至地下车库。 …你这个什么思路啊,下雨天停电和消防负荷有毛关系啊如果是怕下雨天停电雨水倒灌,潜水泵设置双电源配电就好了啊消防负荷是看消防时,要不要工作来定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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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楼
从电气工程师的角度说一下个人观点:
首先,新的水规范是明确了“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应设置消防排水措施”!
但是规范没有说消防排水措施应该怎么实施。从以往的经验看,地下室的平时潜水潜污泵,电气专业是不把它们视为消防负荷的。但既然规范要求要有消防排水措施,所以如果完全没有消防时工作的潜水泵,我觉得是相当于没有采取消防排水措施的。规范上写着应,还是按规范来设置消防排水措施比较靠谱。
而如果全部平时潜水泵都作为消防排水措施,我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排水量有点太大了,不太可能有这么多消防水需要排的。
个人认为水规范说要设置消防排水措施,是叫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考虑的,总归不可能是电气专业来考虑的吧。我们可是只负责配电的。
那么问题简单了,给排水工程师在设计好的图纸中,指定一定量的潜水泵作为平时兼消防的,其他的就只是平时的潜水泵。问题其实恰恰出在现在的工程师都是偷懒的,给排水工程师可能拍拍脑袋就说,那电气你们把所有潜水泵都做成消防潜水泵吧。我就觉得吧,作为一个工程师,要负责任的话,
应该给排水工程师去做计算,算好排水量然后来设计哪些需要设计成平时兼消防潜水泵,哪些只做平时潜水泵。这个问题就结束了。
当然不排除电气工程师觉得,这个有些消防有些平时,配电也好麻烦,不如全部都设计成消防潜水泵。
总之,如果大家不偷懒,应该是在给排水工程师的计算下,提资部分潜水泵是平时兼消防,部分是仅平时用的,然后电气专业按照给排水提资来配电,就结束了。
较真一点(或者负责一点)的电气工程师可以严肃的拒绝给排水说的地下室所有潜水泵都是消防潜水泵的提资。我们可以和他们说,你这太不负责任了,不是一个专业的工程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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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楼
RE: 地下车库潜水泵是消防负荷吗?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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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楼
民规里规定消防电梯潜污泵为消防负荷,车库里的可以不计作消防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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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楼
RE: 地下车库潜水泵是消防负荷吗?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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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楼
本人还想问,要是当做消防负荷,潜污泵是不是消防水泵呢?要是消防水泵就存在一系列的控制要求,见《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1 控制与操作。做起来不是这么简单了,不单单是配电问题还有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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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楼
应该是消防排水,电源采用消防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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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楼
RE: 地下车库潜水泵是消防负荷吗?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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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楼
个人觉得还是以水专业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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