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9.2.1.2条规定: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应设消防排水措施;第9.2.2.3条规定: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地下室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也就是说,地下车库(有喷淋或消火栓)的潜水泵要兼做消防排水用,那么这些潜水泵是否应划为消防负荷呢,请投票并给出您的理由!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 50974-2014第9.2.1.2条规定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应设消防排水措施;第9.2.2.3条规定: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地下室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也就是说,地下车库(有喷淋或消火栓)的潜水泵要兼做消防排水用,那么这些潜水泵是否应划为消防负荷呢,
请投票并给出您的理由!
82楼
这贴竟火了。。。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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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开心老爸 发表于 2014-12-18 10:03 以前肯定不是的。但给排水的新规范出来后是不是呢?我现在 这样做的,消防电梯的排污泵,消防水泵房的排污泵 作为消防负荷,其余的做二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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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楼
还是认为不应当作为消防负荷。消防水量不足以对用电设备产生危险,并且不作为消防负荷可以选择适当的时候进行切除。还有就是漏电问题。以上纯属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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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很好,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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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楼
看来这个问题,讨论的如此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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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楼
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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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肯定是消防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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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楼
西部龙 发表于 2014-12-23 09:16 看来这个问题,讨论的如此热烈。就因为规范不明确,大家理解上有偏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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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楼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实施后,按消防电梯的排污泵,消防水泵房的排污泵 作为消防负荷,其余的做二级负荷,以前是看项目规模决定设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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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楼
有意思吗,。讨论水规范,给排水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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