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点能代表多大范围的信息?现在一个工程遇到一个问题,因为是一个建筑物群,但是勘察报价时,地下室范围还没有确定下来,后来勘察按照建筑物轮廓线进行补孔的,后来建筑物地下室层数出来了,一层地下室。而且是砂卵石地区,质监站过来地基验收时发现,地下室周边没有布置钻孔,要求进行补钻,但是场地已经开挖了,而且建筑物轮廓线钻孔,有些离地下室轮廓线只有几米距离,个别大于15m,场地属于二级场地,钻孔间距30m,因为质监站说地下室外轮廓线在建筑物外侧,勘探点只有往内延伸,不能往外延伸,但是依据不明?
勘探点能代表多大范围的信息?
现在一个工程遇到一个问题,因为是一个建筑物群,但是勘察报价时,地下室范围还没有确定下来,后来勘察按照建筑物轮廓线进行补孔的,后来建筑物地下室层数出来了,一层地下室。而且是砂卵石地区,质监站过来地基验收时发现,地下室周边没有布置钻孔,要求进行补钻,但是场地已经开挖了,而且建筑物轮廓线钻孔,有些离地下室轮廓线只有几米距离,个别大于15m,场地属于二级场地,钻孔间距30m,因为质监站说地下室外轮廓线在建筑物外侧,勘探点只有往内延伸,不能往外延伸,但是依据不明?
大家谈谈看法?
2楼
大家谈谈看法?
问题一:质监部门有权对勘察的布孔提出异议吗?地勘审图机构已经出具合格报告!
问题二:地基已经开挖,进行开挖,钎探进行也没有发现问题。而且一层地下室外轮廓线就是一条条形基础,宽度1.3m。基础放在稍密卵石层上,fak=320Kpa,地基完全满足设计要求,但是质监部门说,为了完善资料,要求对此进行说明,问题是怎么说明,大家提出建议?
问题三:补钻的时间已经错过了,因为土建进场后,已经开挖完成,基础就要砌筑了。为何详勘时没有对地下室轮廓线进行布孔,原因是第一,甲方采取低价中标,勘探点间距取大值,第二,场地属于拆迁场地,用地周边有很多树木,推平后建渣也堆积在地下室轮廓线上,当时无法进行钻探,因为钻机无法放置。第三:地下室是一层地下室,上面没有建筑物,而且是砂卵石层地区,卵石埋深2-3m,地下室埋深5.5m,而且就是砌筑地下室边墙,荷载不大,基坑壁采取喷锚支护,所以因为单价低,总价不高,为了把有限资源又在高层建筑物上,所以就没有地下室轮廓布孔!
问题四:而且验槽也没有问题,为何就是为了资料的完善,质监部门要求进行补勘!?关键依据就是勘探点只有内延,不能外扩!(哪部规范说明)
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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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本帖最后由 chonglangban 于 2014-12-22 09:41 编辑
我也问过我们这的人,说就代表孔点的这个位置。
那意思其他位置都是推测处的。
要说产品取样,是按个标准来的,比如水泥是60T一批,从若干袋中取。这里有个离散性问题。
要说这个土质,也是大自然的产物是吧,也应该是有个数。不然咋会有距离控制?所以我认为代表的是最小孔间距的一半。
到你这个项目,开挖都挖完了,钎探也做了,你看规范说的探到持力层一下多少多少米,够没,够了就成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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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你的心情大家都明白,严格来讲,这不是纯技术问题,是个体制、规范、交际等综合社会问题,当然也不用纯粹用技术手段去解决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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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还没遇到过这种问题,只要设计和图纸审查机构不提出的话,应该说地勘报告就没问题吧。
另外一种情况是,当基槽开挖后,发现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的描述不一样,那就得让地勘单位根据现场地质情况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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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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