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混凝土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规范均对混凝土构件局部承压作出规定,最重要的是当基础底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时,要求验算柱下基础底板的局部受压,基础或为筏板,或为独立基础,或为基础梁。疑问是:1、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砌体中的钢筋混凝土梁压在砌体墙上有本质的不同。砌体结构中,梁是与砌体“脱离”的,两者有个接触面,这个接触面就会形成砌体的承压面,梁端竖向力以集中力形式作用于承压面。局部承压计算公式中,F即是此集中力。
疑问是:
1、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砌体中的钢筋混凝土梁压在砌体墙上有本质的不同。砌体结构中,梁是与砌体“脱离”的,两者有个接触面,这个接触面就会形成砌体的承压面,梁端竖向力以集中力形式作用于承压面。局部承压计算公式中,F即是此集中力。
但对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结构来说,柱和基础底板是整体浇铸在一起的,并且柱内纵筋锚固于基础底板内。两者之间没有可“脱离”的接触面。上部竖向力F通过整体浇铸的柱和基础传到地基。
那么,上部竖向力F仍按柱竖向力计算,是否合理?
2、规范规定的是基础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时要验算局部受压,那么,当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时,或基础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柱时,就不需要验算局部受压了,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能否认为,当柱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基础时,局部受压是由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引起的?
而如果是由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引起的,那么竖向力F就不应是上部构件的内力了,而应该是混凝土强度等级差乘以混凝土受压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