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做一砖混结构,建筑层高2.9米。由于顶层某一房间开洞致使部分墙体跨越了两层层高,高度变为5.8米,但规范规定砌体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米。请问这种情况应不应该用规范这项条款卡?还是只要建筑层高只要小于3.6米,高度较大墙体加强一下措施就行了?
最近在做一砖混结构,建筑层高2.9米。由于顶层某一房间开洞致使部分墙体跨越了两层层高,高度变为5.8米,但规范规定砌体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米。请问这种情况应不应该用规范这项条款卡?还是只要建筑层高只要小于3.6米,高度较大墙体加强一下措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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