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近才注意到:平板式筏形基础,柱下板带在柱宽及其两侧各0.5倍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的有效宽度范围内的钢筋配筋量不应小于柱下板带钢筋的1/2。2. 有效宽度范围到底如何划分? 1) 柱宽+两侧各0.5倍板厚好理解。 2 ) “且不大于1/4板”啥意思?是指“每侧0.5柱宽+ 0.5倍板厚, 且不大于1/4板跨”还是指“柱宽+1倍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 3) 个人理解:应该是“每侧0.5柱宽+0.5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
2. 有效宽度范围到底如何划分?
1) 柱宽+两侧各0.5倍板厚好理解。
2 ) “且不大于1/4板”啥意思?是指“每侧0.5柱宽+ 0.5倍板厚, 且不大于1/4板跨”还是指“柱宽+1倍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
3) 个人理解:应该是“每侧0.5柱宽+0.5板厚,且不大于1/4板跨”。
3. 如果,有效宽度范围小于柱上板带宽度的1/2,想问:大家平常都是咋样执行的?
例如:下图。
柱下板带取柱子每侧的1/4跨,则按该图柱下板带宽度为4000mm。而(柱宽+每侧0.5倍板厚)为1600mm或1800mm,小于柱下板带总长的1/2,那么,大家在出图的时候,如何画钢筋才能满足该条?
1)是另外附加钢筋?
2)还是该范围钢筋另外标注?
4. 如果采用剪力墙的话,是否需要执行该条的规定?对于小墙肢可能不太好满足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