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1.1 道路交通安全的定义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是指某一城市、路线、路段或交叉路口交通的安全程度,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是否严重的客观反映,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交通安全设施与交通管理的水平。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增加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1.2.1 交通事故概况
1.1 道路交通安全的定义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是指某一城市、路线、路段或交叉路口交通的安全程度,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是否严重的客观反映,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交通安全设施与交通管理的水平。对于一个城市而言,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研究,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有利于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增加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概况
1.2.1 交通事故概况
2000年12月12日至2006年10月20日,深圳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40338起,事故共造成5794人死亡、4355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893.02万元。
1.3 深圳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
1.3.1 交通事故中受伤死亡人数与受伤人数之比高
统计表明,2001-2005年在深圳交通事故中受伤人数与死亡人数的比例为7.5:1,这个比例在日本和美国分别为128:1和76:1(2000年数据),即深圳的比例是日本的17倍和美国的10倍。
1.3.2 由于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
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者占有较大的比例,从相关事故调查资料来看,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等违章操作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60%以上。
1.3.3 高速公路(公路)的事故率偏高
从统计资料看,深圳市死亡事故高发的路段集中在深惠公路、107国道(广深公路)和广深高速公路。因此,高速公路(公路)的整体安全性能更值得担忧。
1.3.4 其他特点分析
事故高发的时段集中在夜间19时至凌晨1时,其中死亡事故高发的时段为凌晨0时至1时、夜间19-20时和深夜21-22时。特区外宝安大道辖区案发数占全市的34.85%,龙岗大队辖区占全市的32.27%。从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方交通方式分析,机动车占45.51%,行人占19.66%,非机动车占7.24%。其中机动车排前三位的车型分别是:二轮摩托车占16.23%、小型客车占14.08%、重型货车占8.03%。
1.4 目前深圳道路交通安全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4.1 车辆的高速增长与交通设施承受能力不协调
2000年以来,深圳机动车保有量以月均超过6000辆的速度高速增长,其中小汽车年均升幅超过20%。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道路承受交通压力巨增,产生大量交通安全隐患。
1.4.2 道路交通设计尚不完善
道路交通设计不合理,车辆、行人混行现象严重;一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不完善,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不足,不能及时对交通参与者进行警示、诱导。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1.4.3 交警队伍力量薄弱
交通管理部门编制少,警力不足,经费、装备等方面都有诸多困难,直接影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1.4.4 部分机动车驾驶人素质不高
近年来随着驾驶人队伍的日益壮大,部分驾驶人专业素质低下,思想素质不过硬,安全观念不强等问题日益突出。
1.4.5 群众交通安全和交通法制意识不足
由于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相对较窄,群众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相当一部分交通参与者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不遵守交通法规,随意行车走路现象十分普遍。
2 道路交通安全危害影响分析
交通肇事案件的频繁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与发展。
3 现有交通设施及交通管理的合理性分析
3.1 设施方面
道路信号灯、道路交通监控设施、交通标线标牌尚不完善,干线道路、事故多发路段的交通管理还需加强。交通性主干路、干线道路的人行过路设施不足,难以满足交通规范的要求。
3.2 管理方面
目前深圳有1000万以上的人口,每名交警平均管辖2.92公里道路、537辆汽车和5.47万平方米面积的市区道路,工作强度和压力巨大。
3.3 城市规划设计方面
一方面,各阶段的规划设计对道路交通安全考虑不足,通常在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阶段甚至道路网规划中对交通安全进行考虑较少,而在道路和设施设计阶段,一般认为满足《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等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即可保证道路的安全性,道路交通安全依然不是道路设计所考虑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即使设计人员仔细考虑了道路交通安全因素,所能做的工作也仅能局限在和交通安全有关的具体设计技术细节,而许多引发交通安全问题的根源,如交通的产生和吸引、安全交通方式的选择、路网的安全性等都难以在一条或几条道路的设计中得到改善。
4 规划要点
4.1 城市道路交通风险分析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很多,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但其基本原因是人、路、车。对以往发生过的事故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得出城市道路交通风险规律。对道路交通进行评价分析的方法包括:事故绝对数法,事故率法,经验模型法,回归模型法,事故率质量控制法。
4.2 交通安全规划的流程
建议的交通安全规划流程如图: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划中应该把交通安全融入其中,即把安全规划与道路交通规划结合起来,使交通安全作为交通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到规划中去。
4.3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目标
建议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的具体目标是规划20年内降低道路死亡10%,规划20年内减少道路碰撞数10%,减少行人碰撞次数,提高重型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减少运输车辆碰撞事故,提高运输交通安全。
4.4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措施规划要点
4.4.1 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与培训
加强驾驶员的思想和技术素质教育。从法制上严格驾驶员培训制度,在提高驾驶员技能的同时,加强其交通道德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考虑到深圳市外来民工多聚居在城中村,应加强对外来民工的交通安全教育。
4.4.2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括以下方面:监控并降低机动车辆、自行车和行人受伤、死亡以及发生事故的几率;改进交通设施以便于应急管理,包括自然灾害、有害物质以及其它公共应急事件;提高运输服务、车辆和设施的安全性,以及不利于道路交通的条件的安全性。
4.4.3 改善道路基础设施
对全市道路和交通设施情况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规划和改造道路与交通设施。主要措施包括:改善道路设计,提高道路技术标准和路面质量,加快干线道路的改造,实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分离。另一方面,增加标志、标线与信号管制等配套交通安全设施。
4.4.4 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智能交通系统可通过实现人、车、道路的密切配合,极大地提高交通效率,消除交通阻塞现象,从而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4.4.5 重视交通管理队伍建设
适当扩大交通管理者队伍,需要重视复合型交通规划和管理人才的培养,让一部分交通管理骨干完全参与到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提高交通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决策中的作用。
5 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
5.1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交通方案
5.1.1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交通方案
由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应急领导小组,设立指挥中心,加强监测与预警,建立应急机动力量,对事故进行分级并建立相应的响应机制,组织警力和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处理事故。
5.1.2 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救援
建议在城区采用智能交通引导,在获得路面交通的信息前提下,选择最佳路径进行救援;高快速路则严格管理,保障救援车道的畅通。
此外,考虑到深圳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在交通量大、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增设一个车道,加强交通监控管理,使之专供救险车辆使用;目前深圳特区内主干路基本有公交专用道,在加强管理(限制非公交车占用)的前提下,将其作为交通事故的紧急救援通道;建立实施飞机救援系统,建设与之配套的专用机场,重大交通事故及紧急情况下使用直升飞机救援。
5.2 道路设施的交通保障应急预案
5.2.1 道路桥梁设施抢修应急交通方案
依靠建立的预警机制和监控体系,迅速准确采集道路或桥梁设施损坏的信息数据,分析道路桥梁损坏情况和影响等级,并传输至指挥中心决策,由警察控制现场交通秩序并做好交通疏散指引,组织道路桥梁设施专业抢修队伍进行修复,修复难度特别大时,可考虑修建临时应急通道或便桥。
5.2.2 道路桥梁设施的抢修体系建设要求
道路桥梁设施的抢修应注意信息的获取、专业抢险队伍的建设和设备物资支持。
6 结语
道路交通安全是城市交通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在城市交通层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深圳的经验表明,编制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对于改进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