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发输变电专业基础真题
专注的钉子
2015年06月16日 12:19:52
只看楼主

鉴于版规所限,之前发的PDF文件无法显示,请需要的朋友留下邮箱,我将发送到各位的邮箱里。真题答案还在准备中。稍后也将提供。本帖提供封面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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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hua904
2015年07月03日 08:57:02
33楼
use_2013@126.com 多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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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hech64
2015年07月03日 09:16:07
34楼
小手一抖,拿币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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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1433077712792
2015年07月05日 19:32:46
36楼
3223274009@qq.com 请给我发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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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的钉子
2015年07月06日 16:50:19
37楼
36楼前邮件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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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的钉子
2015年07月12日 08:57:16
39楼
今年怎么还没开始报名?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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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xl
2015年07月12日 21:47:42
40楼
542926198@qq.com 请给我发一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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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mp2009hit
2015年07月13日 17:25:49
41楼
楼主,给我发一份吧,谢谢了! 10403643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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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1433297986285
2015年07月13日 23:16:45
42楼
汪栋林:   经调查核实,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在安徽宏源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时实际工作单位为当涂县供电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我部于2015年4月8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17号),你于2015年4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三星 刘精华   联系电话:010-58934169,58934450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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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lar2006
2015年07月14日 08:29:34
43楼
小手一抖,拿币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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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1436844454245
2015年07月14日 12:26:05
44楼
124224258@qq.com 谢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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