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前天去某工地验收6层砖混房屋,遇到这么一个情况:这栋楼是第二次复验了,第一次因为砂浆强度不够,验收不合格,(第一次验收不是我去的),这一次据说后面又做了一个回弹实验,然后又出了一个砂浆强度报告。 然后问题来了,这一次的强度报告,有部分满足部分没满足,具体情况是:设计的砂浆强度是MU10,现在有三层是9.7,9.9,9.6,没有达到10,有三层大于等于10了。 检测报告上只有数值,没有是否合格与否的评语。然后验收的时候,质监站 反常的表示今天不发表意见(怀疑施工方报告造假了,因为有两份报告日期什么都一样就是强度数值变了),然后所有方,甲方 施工 监理 质检让我们设计方来验收这个报告。我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 该如何处理?这种复验的报告 是否合格 究竟该谁来判定?
这栋楼是第二次复验了,第一次因为砂浆强度不够,验收不合格,(第一次验收不是我去的),这一次据说后面又做了一个回弹实验,然后又出了一个砂浆强度报告。
然后问题来了,这一次的强度报告,有部分满足部分没满足,具体情况是:设计的砂浆强度是MU10,现在有三层是9.7,9.9,9.6,没有达到10,有三层大于等于10了。 检测报告上只有数值,没有是否合格与否的评语。然后验收的时候,质监站 反常的表示今天不发表意见(怀疑施工方报告造假了,因为有两份报告日期什么都一样就是强度数值变了),然后所有方,甲方 施工 监理 质检让我们设计方来验收这个报告。我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 该如何处理?这种复验的报告 是否合格 究竟该谁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