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通工程施工图审查若干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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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9日 09: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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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处于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储油间的通风设计 处于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排风管可并入机房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承担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独立的或合用的系统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1. 说明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8.5.3.2条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10.3.12条第3款,穿越储油间的隔墙和楼板处的排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1. 处于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储油间的通风设计
处于地下层的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排风管可并入机房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承担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独立的或合用的系统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1. 说明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8.5.3.2条和《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10.3.12条第3款,穿越储油间的隔墙和楼板处的排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根据《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5.1条第5款,柴油发电机房储油间的通风量不小于3次的换气量。
根据《技术措施 防空地下室》 (2003年版)4.3.8条“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等附属房间,应设置排风装置。排风管可并入电站的排风系统,但在接至储油间的排风支管上应设防火阀。”;《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8-2005 5.7.7条 “柴油电站的储油间应设排风装置。排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每小时5次,接至储油间的排风管道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轻柴油为丙A类液体,闪点应在60℃以上,但是,由于国内实际油品供应状况,闪点低于标准数值的现象存在,故规定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当采用合用排风系统时,考虑通风运行停止期间较长,会发生柴油蒸气的积聚,导致风道内柴油蒸气浓度增加,同时注意到国内出现有商品柴油闪点低于60℃的现象时有发生。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轻柴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5%。问题之一是部分产品闪点不合格。闪点是柴油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闪点过低将对柴油贮存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隐患,因此国家标准严格规定柴油的闪点值为≥55℃。但在抽查中,有4个批次产品闪点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 44.4%,其中闪点最低的产品测定值仅为17℃,比标准值低38℃。因此为保证通风系统启动时的安全,仍规定排风机应采用防爆型风机。 
2.  处于地下层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的通风设计
2.1 处于地下层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应有独立的机械通风系统。风机应选用防爆型。事故通风装置应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联锁。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 机房的正常通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2.1.2 机房房的事故排风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2.1.3 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
2.1.4 燃气调压间连续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3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
  
2.1 说明 根据下列规范或手册规定确定本条。
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第13.3.6条 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安装在有爆炸危险房间内的通风装置应防爆。第13.3.7条 燃气调压间等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用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通风装置应防爆。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强条10.3.17条 燃油、燃气锅炉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设施。燃气锅炉房应选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风机。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机械通风装置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通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锅炉房的正常通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2 燃气锅炉房的事故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根据《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1.33条 燃气、燃油直燃型溴化锂冷(热)水机组的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设施。设置机械通风设施时,其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气直燃机房的通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确定。
2 燃气直燃机房的事故排风量,宜按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确定。
根据《设备专业 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5年版)17.4.3条 3(1)1燃气锅炉间、燃油直燃机房的通风量,不应有小于每小时6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3(1)3)锅炉间、直燃机房的送风量应为排风量与燃烧所需空气量之和;3(2) 燃气调压间连续排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3次换气,事故排风量不宜小于每小时12次换气;4.事故通风装置应与可燃气体探测器联锁。5.有爆炸危险的房间的通风设备应防爆。
2.2 燃气直燃溴化锂冷(热)水机组和燃气热水机组机房,机组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或防爆膜,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和避免危及人员安全。两台或两台以上机组共用烟道时,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机组排烟烟道按壁面温度300℃考虑,烟道外壁应设置隔热层。
2.2 说明 根据下列规范或手册规定确定本条。
根据《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92 第2.0.14条 燃油、燃气和煤粉锅炉后的烟道上,均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当爆炸气体有可能危及操作人员安全时,防爆门上应装设泄压导向管。
根据《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9.11.4条 第3款 在容易积聚烟气的烟道处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材料可用0.3mm铝合金板或5mm厚石棉板。第4款 应设置防止倒风的装置。第6款 至总烟道的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根据《设备专业 建筑设计技术细则》(2005年版)21.2.12条 第11款 燃油、燃气锅炉后烟道的转弯烟室和易受炉内爆炸波冲击部位应装设防爆门,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防爆门的位置应有利于泄压和避免危及人员安全。
3 建筑专业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5.3.3条,在汽车坡道出入口设置了防火卷帘时,当电气专业采用了防火卷帘分段延时下降控制时,直接邻接汽车坡道出入口的防烟分区,可利用对外通道进行自然补风。不与汽车坡道出入口邻接的防烟分区,仍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3.说明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7条,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4. 当车库面积小于≤2000m2时,如果车库内最远点距自然排烟口的水平距离超出30m时,对该超出30m区域,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
4. 说明
依据为《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9.2.4条“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的水平离不应超出30m。”
根据《技术措施 暖通空调•动力》(2003年版)4.1.6条 “自然排烟口,……。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5. 地下汽车库的通风系统的风机当采用单速轴流式风机时,则应于通风系统中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装置。
5. 说明
单速轴流式风机的噪声数值偏高,A声级多为80dB左右,故应采取消声措施。
6. 排烟系统的风机当采用柜式离心风机时,应设置于专用的风机房内。
6. 说明
依据重庆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DB 50/201-2005 7.3.12条“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可采用排烟轴流风机或普通离心风机,安装在室内的普通离心风机应设专用机房。”
7. 建筑内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设防火阀,无隔墙的变形缝处可不设防火阀,同时,穿越无
隔墙的变形缝处应采用防火软接。
7. 说明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8.5.3条条文解释图26,表达的是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设防火阀的做法。显然,当该处无隔墙,实际是同一防火分区空间,此时,两侧就无需设置防火阀。
8. 高层建筑地下一,二层,其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使用性质不属于大型商
业建筑时,地下二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m,处于地下层独立的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可采用贴建竖井+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8.2.2条规定 ;贴建竖井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开窗面积。
8 说明
按照《重庆市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报批稿)大型商业建筑(单层商业建筑面积≥5000m2或总商业建筑面积≥15000m2)的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均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对于10m的划分认定,参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8.2.2条 8.2.2.5款规定,对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
9. 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加压送风管需穿越有火灾危险的房间或走道进入送风竖井、或穿越防火墙时,应在竖井处、防火墙处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
9. 说明
本条是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5.3条的规定。
10. 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承担楼层数两层及以上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的表确定,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当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承担楼层数为一层时,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的表列数值一半确定,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人防工程则应执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6.2.1条规定。 
10. 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加压送风量确定时,对于20层以下取开启门的数量n=2。地下楼层数为一层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对人民防空地下室仍采用开启门的数量n=2(一进一出)。
11. 加压风机的风量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规定确定。
11. 说明
防烟楼梯间、前室计算机械加压送风的送风量时,已经反映有漏风附加率b=0.1~0.2,故是否选择风机仍应再附加,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3.2条的表注,只是对防火门的漏风量综合考虑时,可以附加。考虑到对消防产品的严格管理,不另行提出新的风量附加要求。
12. 有关防火阀的设置部位:当新风、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在外墙上开洞直接从室外吸取时,不需在新风机组入口处、补风入口处和机械加压送风吸风口处设防火阀;当采用共用新风、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竖井时,各层新风机组、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从共用竖风道取风,则每层新风机组、补风机械加压送风的支管上应设70℃关闭的防火阀。
12. 说明
当采用共用新风、补风和机械加压送风竖井时,实际风管是穿越了防火分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 8.5.3.1条应设置70℃关闭的防火阀。
13. 有关排烟防火阀的设置部位,在排烟风机的入口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且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排烟防火阀关闭时,风机停止运转。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不论是竖向布置的走道排烟系统,还是水平式布置连接若干房间的排烟系统,均应在排烟支管与竖风道(或排烟干管)连接处设置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管道穿越防火墙时,距防火墙200mm处应设置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13. 说明
本条依据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95(2005年版)8.4.5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 6.5.4条规定。
水平式布置连接大空间的排烟系统,其支管上无需设置排烟防火阀。 
 当采用空调的新风作为排烟时的补风时,应维持室内负压状态,新风量应不小于排
烟时的补风量;新风管的调节阀应采用根据电信号全开的电动调节风阀,而回风管上应设置根据电信号关闭的电动调节风阀,二者互相联锁。同时,应向电气专业提出有关控制资料。
14. 说明
维持室内负压状态,是顺利实施排烟、控制火灾的需要。
新风管和总回风管如未设置自动控制的阀门,火灾工况时,难以实现系统从空调运行工况转换火灾工况的切换,将不能满足所要求的补风工况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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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ueleiyy
2015年07月09日 11:45:32
2楼
谢谢楼主整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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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ueleiyy
2015年07月09日 11:49:08
3楼
谢谢楼主整理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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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榆而安
2015年07月10日 11:11:17
4楼
楼主好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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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步
2015年07月11日 12:12:37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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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ijing88
2015年07月12日 00:29:17
6楼
好资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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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cluster
2015年07月12日 17:26:49
7楼

好资料,学习了,,,,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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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2462384136
2015年07月13日 16:30:27
8楼
谢谢楼主的资料,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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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参
2015年07月15日 10:58:50
9楼
谢谢楼主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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